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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里2008年在凯乐花园买了一套顶楼的房子,至今未住,之前物业因自身原因,需要进入我家安装什么(原因不明,可能是屋面广告牌),未联系上我家人,直接撬门而入,将我家防盗门铁板及把手都弄坏了,并至今未修理,其后又由于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楼顶屋面的保温层设施遭人破坏,造成我家屋面渗水等情况也未赔偿损失,因此仅交了半年的物业费后就拒交了;后至2013年,小区业委会聘请了其他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而该物业公司一直把持不走并动用各方势力驱赶走了业委会聘用的物业公司,由于该物业公司没有与业委会签合同,所以小区多数居民至今不承认他们,因此2013年后均未交物业费(物业以停车费、广告收入、公共物业出租等维持运营)。今年我家要出售该房屋,到物业去取水卡、电卡、门禁卡(一直未领取),该物业以物业费未交为由,不让我领取,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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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某高校的学生,学校里面有一栋新建教学楼,白天晚上24小时不停的施工,声音很大很吵,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学习生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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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私房,正在拆迁,还未签协议,房主是我奶奶,拆迁办说政策有变,现在签协议还建房必须写我奶奶的名字,但是我家内部已协商好,房子归我爸爸或者我,家人内部已签订协议按手印。拆迁办说这个协议无效,即使公证也没什么用。拆迁办建议更改名字只能走房屋买卖手续或者公正我奶奶的遗嘱,但是又说我奶奶死前不能公正还建房归我们的遗嘱。家里还有姑姑,姑姑也同意还建房给我们。
现在就想咨询下,
1.拆迁协议和还建房合同是否是一样的?
2.能否将还建房名字改为我爸爸或者我的?
3.如果不能改成我们的名字,那如何能让这个房子归我们?
4.如果可以,我们需要找什么单位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5.网上查资料说,现在这个房子还未拆,但是属于拆迁范围,拆迁房不能过户,请问拆迁房还未拆除前能否过户?
反正我们的目的就是房子不写房主我奶奶名字,写我爸爸或者我的,请问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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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太吵该怎么办?
2015-10-15 17:01:51
我家对面一退休老师办了一个补习班,每天晚上动静很大,进进出出,各种嘈杂的声音严重影响休息,和他家沟通也没用,请问找谁反应这事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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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因为qq号被盗,骗子用我的身份让很多我的好友为了一个外地的号码交了不少电话费,找回qq后我提出要把大家被骗的钱给大家,但是心里其实也有所不甘,想问一下,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到底应该怎么做,法律上有没有可以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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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问题
2015-10-14 14:19:04
不在酒店消费,不让停车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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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被撞
2015-10-09 17:59:43
我们家有一只狗被车撞残废了,车主肇事逃逸了。它才几个月大 ,现在腿已经瘸了,车主已经被找到了。我想知道我们可以向他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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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签订合同,该校聘我为“特聘教授”,聘期三年。今年九月,由于我承担的国家科研项目和承担的教学任务仍在继续,所以学校同意继续聘我三年。但是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合同时发生分歧,导致现在合同还没有签成。主要分歧在“乙方义务”之第四条:这一条校方表述为:
“乙方有义务支付在其受聘“特聘教授”岗位期间发生的各种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和医疗保障等费用。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如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治疗而发生的费用,应自行支付。”
我做了一点修改,我的表述为:
“乙方有义务支付在其受聘”特聘教授“岗位期间发生的各种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和医疗保障等费用。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如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治疗而发生的费用,应自行支付,因工作原因造成的除外。”
我的想法是,你既然聘我,应该给我买保险的。
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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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襄阳市买了一套房,2011年5月签的合同交的钱,当时房子未封顶。
2012年房子封顶后,5月通知收房,但办房产证的几个证件不齐,我没有收房。
2013年4月通知可以办房产证了,去收房时,物业要求从购房日期2011年5月开始缴物业费。经沟通2011年还没封顶,物业又要求从2012年5月开始缴物业费。我要求从2013年4月开始缴,后来没讲好,我又没有收房。
现在2015年我要收房,物业要求从2012年开始全部补缴(约8000元),但我查很多城市像这种购房后一直未入住,未受到物业服务,只需补交物业费50%,但和物业沟通不好。咨询房管局,让我们自己沟通。
我是否该全额缴纳物业费?打官司赢的概率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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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第三方资产抵押(湖北恒立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抵押签字时候银行出具的资料注明的用途是购货,襄阳农行樊城支行到我公司所在地老河口市土地 房产部门办理他项签订合同上面承诺也是签署的购货。借款合同 借款审批都详细规定了银行严格按照借款申请用途监督使用,不得改变,分管行长 信贷经理 信贷员履行职责 确保资金按申请贷款实际用途使用 确保资金安全。而贷款1800万下来后银行行长邓桥军伙同信贷经理成俊 信贷员张孟元以贷款方委托支付的名义隐瞒抵押方强行改变了贷款用途,偿还了另外一个公司上一年由他们经手伪造贷款应具备的资料发放的不良贷款1250万,其中剩余部分550万偿还了银行信贷经理成俊前期给贷款方的私人募集揽储社会高息贷款(利率5分),我们反映到银监局,回复避重就轻,纪委监察局回复银行人事任命没有在地方,管不了,经侦队不受理,振振有词解释不属于诈骗,检察院迟迟没有回复………. 这么明显的恶意串通欺诈的伎俩得不到正能量的支持,处处推诿,企业无法诉求这个弱势群体<o:p></o:p>
<font color="#000000">问题补充:<font face="Calibri"> <o:p></o:p></font></font>
有一个时间节点,在银行到我公司所辖地办理他项签订抵押合同的前一天,贷款人已经把所有的硬件(U盾 法人身份证 公司一切印章)全部由过桥公司暂管,委托支付证明从何而来?何时出现的?说明办理他项的时候银行已经知晓委托支付的内容而并不告知我们第三方,第二天办理他项的时候银行出具的合同上贷款用途仍然是购货,第三天下午(2014年12月31日)17:00贷款到位,17:30半小时全部分解完毕。因为前期他们办理的1250万不良贷款可能会出大问题,在2014年最后一天的最后半小时,他们疯狂失去理智违规违法操作,孤注一掷,欺诈我们抵押物贷款,强行偿还与此次申请贷款无关的第三方公司不良贷款。同时又突然冒出一个新的上游购货单位(最初提供上游不是此单位 目前上游单位从未和贷款人有任何贸易往来,也不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并且转款凭证与上游全称不符(转款凭证的上游公司注册局查无注册)。然后把贷款1800万全部转入这个上游,从这里分解殆尽。用一笔毫无瑕疵的贷款资金强行去弥补貌似无风险的不良保理贷款,<o:p></o:p>
银行:失职渎职 恶意串通欺诈 无人问津,投诉无门 借此呼吁 伸张正义 打击犯罪<font face="Calibri"> <o:p></o:p></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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