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21
    2016-06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第5期完结

    2016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年第5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由“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居民调解与法律帮扶”项目资金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2016第007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东湖检侦监未代到[2015]6号)。本期活动致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程汉陵(湖北天空律师事务所 主任)(编辑:闫瑞)

  • 02
    2016-05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第4期完结

    2016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2016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XX、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2016]鄂0106刑初223号)。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刘良(湖北启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编辑:闫瑞)

  • 01
    2016-05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6第4期完结

    2016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6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教办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和青年志愿者项目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6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一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委调[2016]8号)、2016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开检公诉未委调[2016]1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方: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1、熊博文(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2、冯琎(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3、闫瑞(调解网 项目主管);4、魏征(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编辑:闫瑞)

  • 06
    2016-0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6第3期完结

    2016年3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6年第3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教办、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6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委调[2016]3号)、2016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委调[2016]7号)、2016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委调[2016]6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方: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1、向洋(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2、彭婷(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3、熊博文(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4、刘巧蓉(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5、张希(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律师);6、陈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 10
    2016-03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第2期完结

    2016年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年第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1、2016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6]3号)。 2、2016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6]4号)。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刘巧蓉(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2、兰炜(武汉市司法局法制培训与调解办公室 专职讲师); 3、彭婷(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备注:因两位未成年人家长临时到场,兰炜、彭婷两位合适成年人并未开庭。

  • 01
    2016-0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第1期完结

    2016年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1、2016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6]1号)。 2、2016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6]1号)。 3、2016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6]2号)。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熊博文(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 01
    2016-0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6第1期完结

    2016年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教办、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6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故意伤害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委调[2016]1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黄陂区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方: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1、林珺(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律师);2、谌康(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4
    2016-0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5第12期完结

    2015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5年第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教办、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5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贩毒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委调[2015]3号)、2015第00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委调[2015]2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硚口区和洪山区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方: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1、杜柯(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2、彭婷(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3、王琼(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4、熊博文(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法科学子志愿者:1、肖迪然(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2级本科生);2、袁柳(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2级本科生)。

  • 04
    2016-0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第12期完结

    2015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1、2015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11号)。 2、2015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14号)。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刘良(湖北启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 2、金莺(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

  • 07
    2015-1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第11期完结

    2015年1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1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1、2015第027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5]7号)。 2、2015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5]9号)。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冯爱荣(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2、彭婷(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