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05
    2016-03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6年第2期(武汉)举行

    2016年3月5日(周六)上午,“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6年第2期在武汉市 洪山区 南湖街 中央花园社区 举行。本次“法在社区”活动由省妇联、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中央花园社区居委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等单位共同主办,以反家庭暴力·创平安家庭—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为主题,由武昌区民政局“第二届公益创投”项目资金公益支持。 16位居民调解员报名参加本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综合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本次活动的主题、电话确认能否按时参加等因素,最终有3位居民调解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期活动公益致谢:居民调解员:1、曹红玲(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2、彭婷(湖北灜楚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3、李敏(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4
    2016-03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6年第4期(武汉)举行

    2016年3月4日(周五)上午,“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6年第4期在武汉市 武昌区 中南路街 武珞路 起点人力资源市场 举行。本次“法在社区”活动由武昌区妇联、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等单位共同主办,以妇联设点为下岗女工提供宣传咨询服务为主要内容,由武昌区民政局“第二届公益创投”项目资金公益支持。 18位居民调解员和1名法科学子志愿者报名参加本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综合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本次活动的主题、电话确认能否按时参加等因素,最终有3位居民调解员和1名法科学子志愿者参加本次活动。 本期活动公益致谢:居民调解员:1、向洋(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2、叶培芬(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3、金莺(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法科学子志愿者: 1、成添翼 (武汉大学法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

  • 04
    2016-03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6年第3期(武汉)举行

    2016年3月4日(周五)上午,“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6年第3期在武汉市 武昌区 粮道街 胭脂路 桂苑小区广场 举行。本次“法在社区”活动由武昌区民政局、武昌区文明办、武昌区社区志愿者协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等单位共同主办,以“学雷锋,爱传承”志愿服务活动为主题,由武昌区民政局“第二届公益创投”项目资金公益支持。 18位居民调解员报名参加本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综合居民调解员的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本次活动的主题、电话确认能否按时参加等因素,最终有2位居民调解员参加本次活动。 本期活动公益致谢:居民调解员:1、兰炜(武汉市司法局法制培训与调解办公室 专职讲师);2、刘良(湖北启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4
    2016-03

    “社区说案”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武汉)举行

    2016年3月3日上午,“社区说案”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在武汉市 青山区 钢都花园街道 园林社区 举行。本次活动由湖北省妇联、园林社区居委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主办,由湖北省妇联公益支持。 围绕“反家庭暴力·创平安家庭”的活动主题,居民调解员兰炜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讲解了多个案例,详细说明了弱势群体如何反家暴及维权方面的知识,并与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积极互动。 本期活动致谢:居民调解员:1、兰炜(武汉市司法局法制培训与调解办公室 专职讲师);2、王琼(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3、刘巧蓉(调解网 项目主管)。 法科学子志愿者:1、于思雨(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2级本科生)。

  • 01
    2016-03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武汉)举行

    2016年3月1日(周二)上午,“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在 武汉市 武昌区 杨园街 电力新村社区 举行。本次“法在社区”活动由湖北省妇联、湖北省女法官协会、电力新村社区居委会、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等单位共同主办,以反家庭暴力·创平安家庭—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为主题,湖北省妇联副主席鲍清芬和湖北省女法官协会7位法官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居民调解与法律帮扶”项目资金公益支持。 11位居民调解员报名参加本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综合居民调解员的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本次活动的主题、电话确认能否按时参加等因素,最终有2位居民调解员参加本次活动。 本期活动公益致谢:湖北省女法官协会:1、张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女法官协会秘书长;2、周丽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处级审判员;3、王桂香,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女法官协会秘书长;4、王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5、马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6、白斌,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7、王俊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居民调解员:1、袁音(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2、刘巧蓉(调解网 项目主管)。

  • 23
    2016-02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情况公示(201601号)

    2016年2月,“调解网”(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申报的2015年度第一批次法律援助案件,获拨付的办案补贴已经全额发放给承办律师。现将本批次实施情况公示如下:案件编号:BB201618000003;案件类型:民事;案件阶段:一审;受援人姓名:ZXX;受援人类型: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性别:女;年龄:32;承办律师:曹红玲(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简要案情和诉求:"受援人ZXX与丈夫PXX于2007年12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由于生活压力过大导致精神失常,患精神分裂症,为精神残疾人,后经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14年6月10日,PXX在明知ZXX精神病复发的情况下,强行带其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由于工作人员没有对受援人的精神状况进行必要的审查,为他们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通过行政诉讼将该离婚登记撤销。2015年4月PXX向法院起诉离婚。受援人ZXX的父亲代其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律师为其维权。"维权结果:驳回原告PXX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予PXX与受援人ZXX离婚。案件编号:BB201618000004;案件类型:民事;受援人姓名:张XX;受援人类型:农民工;性别:男;年龄:35;承办律师:金奕纳(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简要案情和诉求:"2015年8月25日,张XX来申请法律援助,因为被武汉XX培训学校违法辞退,要求用人单位向他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2013年9月,张XX进入武汉XX培训学校市场部担任宣传员的工作。武汉XX培训学校未与他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未为他购买社会保险。2014年9月底,武汉XX培训学校无故辞退张XX。张XX数次向武汉XX培训学校索要经济补偿金未果。"维权结果: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由被申请人向张XX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15000元整。案件编号:BB201618000005;案件类型:民事;案件阶段:一审;受援人姓名:张XX;受援人类型:农民工;性别:男;年龄:34;承办律师:魏征(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简要案情和诉求:"2015年7月13日,张XX因与武汉XX培训学校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来申请法律援助,要求武汉XX培训学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2010年10月,张XX应聘至武汉XX培训学校工作,武汉XX培训学校仅与其签订了短期的劳务合同,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张XX多次要求学校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学校一直拒不履行,后于2014年10月无故解除与张XX的劳动合同关系。"维权结果: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由武汉XX培训学校一次性向张XX支付人民币25000元整。案件编号:BB201618000006;案件类型:民事;受援人姓名:MXX;受援人类型:老年人;性别:男;年龄:62;承办律师:曹红玲(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简要案情和诉求:"2015年8月14日下午16:15时,受援人MXX在小区内观看邻居打牌,QXX也在旁边观看,在讨论牌时两人发生口角冲突,后QXX的妻子和他的两个儿子一起殴打受援人,旁边的居民报了110报警。经过治疗,诊断为轻型脑外伤、右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右侧肋骨多发骨折、腰1右侧横突骨折,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受援人多次要求QXX赔偿,但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受援人为低保户,家庭条件较差,于是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权结果:经过两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QXX除去前期垫付的2200元治疗费外,另外一次性赔偿MXX各类费用4500元;2、MXX不再追究QXX与此事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履行情况:QXX的赔偿款项已经支付完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简介:http://www.claf.com.cn/gyxm/cpgyjxm/zcwj/index.shtml

  • 19
    2016-02

    调解网2015第四季度《工作简报》

    1、开展“法在社区”公益活动 2015年10月-12月,“调解网”分别与武昌区志愿者协会、武汉爱心天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单位合作,在武汉市共举办了2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胡丽律师等7位居民调解员参加了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参加居民调解。2、开展 “法律热线”公益活动 2015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汉晨报法治版共同举办了“法律热线”公益活动2015年第10期至第12期。“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法学教师罗文君等1位法学教师、14位执业律师、6位实习律师、2位专职普法讲师和1位企业法务分别在“晨报律师在线”在线解答武汉晨报读者的法律咨询,必要的时候当面解答法律咨询。3、开展 “社会调查”公益活动 2015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5年第10期至第12期。“调解网”遴选并推荐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熊博文等4位居民调解员,对2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做审前“社会调查”, 并向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4、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 2015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5年第10期至第12期。“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启昊律师事务所刘良等4位居民调解员,共4次作为“合适成年人”到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 陪同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5、公益项目 2015年10月,“调解网”申报的“居民调解与法律帮扶”项目入选“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赛决赛;11月底,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事务部主任曹红玲律师、“调解网”项目主管刘巧蓉代表“调解网”赴重庆参加“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赛决赛。经过路演答辩、集中展示等环节,该项目最终获全国赛银奖。2015年10月中旬,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核认定,“调解网”(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正式成为201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单位,依法受理和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调解网”代表参加“湖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 2015年10月27日上午,湖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共青团湖北省委在洪山礼堂组织召开“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斌,团省委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桂华,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联络员,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综治办副主任、团委分管副书记、权益部负责人以及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第三轮县(市区)团委书记等各方代表参加了会议。 “调解网”(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作为我省社会组织的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言,介绍了“调解网”几年来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对社会组织如何介入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做了详细阐述。7、“调解网”代表参加《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立法中评估会 2015年10月30日上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一楼2号会议室组织召开《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论证评估会。 “调解网”代表参加本次评估会,从促进全省志愿服务的角度,重点就《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第三条“概念界定”、第五条“协调机制的建立单位”、第十四条“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的认定标准”、第二十条“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站作为志愿服务组织成员的法律定位和权利义务”、第三十三条“志愿服务的保险保障”、第三十八条“志愿服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发言。8、“调解网”代表参加“倾听青年之声?讲述志愿故事”分享会 2015年12月2日,在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重庆交流会期间,“倾听青年之声?讲述志愿故事”分享会在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北京致诚公益律师王胜利和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事务部主任曹红玲律师应邀参加。 会上,王胜利律师向大家讲述了自己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几年来的经历,分享了志愿服务的经验;对于青年创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曹红玲律师从《公司法》和《劳动法》两大块向广大青年提出了自己的分析和预防建议。9、“调解网”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建立合作关系 2015年12月11日,“调解网”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共同努力,推动普法宣传、诉前调解和未成年人公益事业。10、“调解网”代表参加2015年度武昌区社区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会 2015年12月24日上午,2015年度武昌区社区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大会在武昌区委党校大会堂举办。武昌区全部100多位社区律师和武昌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调解网”代表在会上发言,向全区社区律师展示了“调解网”微信公众服务号,并详细讲解了“调解网”微信服务号的“律师端”个人页面,以及“社区律师”绑定“调解网微信公众服务号”的步骤。11、媒体相关报道 2015年11月,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办的《楚天法治》期刊(2015年第11期),刊载了“调解网”发起创始人周冶陶女士撰写的:《我和我的居民“调解网”》。 2015年12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的《楚天主人》期刊(2015年第12期),刊载了《居民"调解网”:法律人的公益平台》。12、所获荣誉与肯定 2015年11月13日,“调解网”发起创始人周冶陶被聘为“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百姓宣讲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百姓宣讲团”、“武汉精神报告团”成员。 2015年12月,“调解网”被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评选为湖北省首届“助残文明号”。 2015年12月3日,“调解网”(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被武昌区民政事务管理委员会、武昌区社区志愿者协会评选为“武昌区优秀志愿组织”。 2015年12月25日,“调解网”(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被武昌区民政事务管理委员会、武昌区社会组织促进会评选为“武昌区2015年度十佳社会组织”。

  • 04
    2016-02

    “法在社区之诉前调解"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完结

    2016年1月18日-2月5日,“法在社区之诉前调解”公益活动(第三方法律服务)2016年第1期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调解网”共同主办,并得到“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居民调解与法律帮扶”公益项目资金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 居民调解员 的网上报名,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 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供第三方法律服务,包括信访值班、解答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转介法律援助申请等。 本期活动致谢:居民调解员: 1、曹红玲(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法律援助部 主任); 2、黄 云(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3、费 薇(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律师); 4、张 典(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

  • 01
    2016-0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第1期完结

    2016年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1、2016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侦监未代到[2016]1号)。 2、2016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6]1号)。 3、2016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盗窃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代到[2016]2号)。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居民调解员(合适成年人): 1、熊博文(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 01
    2016-0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6第1期完结

    2016年1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16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昌区青教办、江岸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与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的公益支持。 活动期间,调解网 遴选 居民调解员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2016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故意伤害案,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公诉未委调[2016]1号)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黄陂区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方: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居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1、林珺(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律师);2、谌康(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