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讯

  • 06
    2023-03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23年第2期成功举行

    2023年3月5日下午,“法在社区”2023年第2期公益活动在武昌区徐家棚街油料所社区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湖北大学法学院、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协办,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活动公益支持。本次活动“调解网”遴选出2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居民调解等服务,在法学院老师和同学的协助下圆满完成。“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曾成龙律师(左一)“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万亚南律师(右一)本次活动居民们的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在家事纠纷、物业服务纠纷、消费者维权等领域。“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根据每位前来咨询的居民所提供的主要法律事实和争议点进行了细致耐心的分析,告知居民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给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使居民对自己的问题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于法律争议较为复杂的案例,志愿者针对性地进行了详细记录并取得居民的联系方式,以便后期为其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意见。

  • 01
    2023-03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23年第1期成功举行

    为提高辖区内广大家庭法律维权意识,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力度,2023年2月28日上午,“法在社区”2023年第1期公益活动在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汇中心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武昌区妇联、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协办,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活动公益支持。本次活动“调解网”遴选出1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李萍律师本次活动设置法律知识普及摊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人数络绎不绝。“调解网”的法律志愿者为居民解答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人抚养、家庭教育、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问题与咨询,并鼓励妇女面对权利侵害时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积极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23
    2023-02

    “调解网”应邀参加省“两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调研

    近日,“调解网”应邀参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试点地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调研。省法院刑三庭庭长黄琦雯、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苏永胜等相关部门同志,与省人大代表、“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家事纠纷调解部负责人李巧玲副教授等共同参加调研。2019年12月,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制定《湖北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指导意见》,确定黄石、鄂州、宜昌城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试点,联合开展未成年犯罪预防的研判、帮扶矫正等工作,形成社会联动合力。在调研座谈会上,鄂州、黄石、宜昌市相关法院、检察院分别汇报了集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未成年人检察以及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情况,各基层法院、检察院就各自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补充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检察、质效提升、综合司法保护、机制建设、法治副校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并就办案理念、证据认定、证明标准、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开展同堂培训、加强常态化协作配合等形成共识。调研认为,要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明确各自职责,及时与检察院、公益组织等沟通并共享信息,引入专业社会力量支持,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五大保护”融合发力、有机衔接,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03
    2023-02

    十堰仲裁委员会调解庭落户“调解网”

    为了探索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仲裁+调解”新模式,进一步做好调仲衔接机制建设,2023年2月1日下午,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统称“调解网”)与十堰仲裁委员会(简称“十仲”),开展座谈。十仲驻会副主任、秘书处负责人王祥生,秘书处综合部工作人员李俊阳,仲裁员马建国、王俊峰、王永强,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研究会副秘书长、“调解网”对外交流部负责人刘文昭,办公室主任李婷等参加了本次座谈。宫步坦分享“调解网”的调解工作运行模式和经验做法,并提出对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的意见建议,他表示,把商事调解导入仲裁必须要加强紧密合作,固定核心人员组成专班,把握各个环节,构建顺畅、合规、有力的法律事务合作机制。仲裁员马建国提出扩大“仲裁+调解”合作成果,关键要抓住商事仲裁的自身特征,通过举办商事活动而加大宣传力度。王俊峰提出“仲裁+调解”需要树立专业形象,要充分利用资源增加研究经费。王永强则提出商事调解服务领域的主业方向要明确,法律高端资源要加大注入。会上,十堰仲裁委与“调解网”达成合作共识,共同签署《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备忘录》。王祥生作总结发言,他表示,“仲裁+调解”新模式不仅要探讨协同发展机制,还要找到主要突破口。一是可以通过对银行业大量金融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调解+仲裁”的工作模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提高纠纷解决质效;三是双方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融合双方资源共同化解商事纠纷。仲裁员可以兼任调解员,调解员也可以将调解协议提交仲裁员审查后出具可执行法律文书,共同打造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仲裁高效便捷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制度优势,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改善。座谈会之后,双方举行了十堰仲裁委员会调解庭挂牌仪式。

  • 19
    2023-01

    武昌区政协副主席马海涛为政协委员工作室授牌

    2023年1月18日,武昌区政协副主席马海涛到“调解网”,给区政协委员、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的政协委员工作室授牌,武昌区一级调研员刘李华,区政协委员工作委主任沈小玲,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陈军参加授牌仪式。马海涛在授牌仪式上对宫步坦委员多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赞扬他积极发挥个人专业特长和积极履职的热情。本次授牌标志着区政协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推动履职向界别群众延伸、创新基层协商民主形式上迈出了新步伐。他希望工作室充分发挥联系界别群众的优势作用,收集典型案例,通过团队合作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更科学更有效意见建议的做法经验。

  • 16
    2023-01

    《湖北日报》:宪法,它就在我们身边​——在某小学“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上的发言

    原标题:宪法,它就在我们身边——在某小学“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上的演讲稿件来源:湖北日报(2023-01-16)作者:宫步坦责任编辑:孙小明宪法是什么?宪法是一部特殊的法律,它规定了我们国家最重要的事,例如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的根本制度,还有我们的国旗、国歌等,这些都由宪法规定。1954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了第一部宪法,是由开国领袖毛主席领导起草的,是无数革命先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宪法与我们大家有什么关系?答案是:宪法与我们永远相伴,它就在我们身边。从我们出生到这个世界上的那一刻起,它保证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让我们成为中国人。同学们,你们在这里读小学,是宪法保证你们受教育的权利,让你们学习文化知识、科学知识。你们的爸爸妈妈每天上班,是宪法保证他们的劳动权。宪法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通俗的讲:宪法是最大的法律,全国各种法律都要听宪法的。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法律告诉我们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例如举行升国旗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了我们应该怎么升国旗,《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又如我们在马路上行走的规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里面有很多,《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同时,法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保护神,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的职业是律师,简单点说,我的工作就是为别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别人怎么遵守法律,或者,帮助别人怎么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学校里,道德与法治课的老师,会教你们学习怎么遵守法律,怎么得到法律的保护。今天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有一首专门为国家宪法日创作的歌曲叫《宪法伴我们成长》,里面有两句很好的歌词:“记住:宪法在你身旁;蓝天下,宪法为我们护航!”(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

  • 12
    2023-01

    武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调研“调解网”

    2023年1月11日上午,武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张克军、五大队教导员叶泉,走访调研“调解网”,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斌受邀参加调研座谈。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副主任、省志愿者协会法律志愿服务队队长杨森,行政争议调解部负责人魏钲芝,办公室主任李婷等参加调研座谈会。宫步坦简要介绍“调解网”的发展历程和在多领域参与纠纷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希望“调解网”(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与武汉市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加强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参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地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杨斌指出,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扮演者必不可少的角色,随着律师队伍的壮大,律师所起作用越来越大。他表示,希望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服务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创新举措,多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张克军政委作总结发言,他表示,“调解网”在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领域做出的大量努力和贡献,对公安机关在社会矛盾繁杂多样情况下的风险防范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他强调,市公安局对法治公安的建设非常重视,近期组建的武汉各高校、律所等具有代表性的法学专家作为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担任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者”,为武汉公安依法行政提供有利的法律保障。他希望,今后双方继续加强沟通与交流,助推法治公安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 03
    2023-01

    《检察日报》:共绘社会治理“同心圆”

    2020年5月,宫步坦(右)代表“调解网”与武昌区检察院、团武昌区委共同签署《武汉市武昌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协议》。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在探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方面均有诸多尝试,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强化和推动武昌区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职能建设和各主体间相互协调配合,推动武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协调机制,同时创新构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交通志愿服务考评、检警双向互评监督等配套机制,充分体现人民至上,对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作用巨大,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作为人大代表,我一直对检察工作非常关注,也多次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座谈交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等活动。我有一个深刻的感受,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检察机关在理念革新、职能履行、作风建设、队伍管理等方方面面都发生巨大变化,检察工作日益开放化、多元化、科学化。检察机关不再就办案谈办案,不再就法律监督谈法律监督,而是更多地将自己放置于整个社会系统中,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去考虑如何有效履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推行、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的发出等都是检察机关大局意识的体现。我长期从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也关注到检察机关近几年在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方面有很多创新举措,比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我与武昌区检察院的缘分始于2013年,全程参与和见证了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是关乎千家万户幸福的社会公共事业,更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在履职中看到,武昌区检察院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他们不断拓展涉未成年人诉讼活动“等”外监督空间、落实涉性侵害的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等举措,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我参与创办“调解网”。2020年5月,我代表“调解网”与武昌区检察院、团区委共同签署《武汉市武昌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协议》。至今,我们一起参与武昌区未成年人心理疏导76人次,为87名涉罪未成年人出具社会调查报告,为38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时提供“合适成年人”,对19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监督考察帮教工作。在武昌区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案中,我们参与了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律师的指派和承办等工作,争取最大限度降低侵害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心理创伤,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后,我希望可以继续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凝聚合力共绘社会治理“同心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采访整理:检察日报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胡粲梓)

  • 07
    2022-12

    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承担课题荣获 “2022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三等奖”

    近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结题评审结果的通报》,经初步审核、专家评审、成果评选等环节,批准60项课题结项。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与湖北省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共同承担的《法治化多元争端解决机制及地方立法研究——以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视角》课题成果,荣获“2022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三等奖”。该课题自立项以来,课题负责人、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与课题组成员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课题计划要求,梳理了一些省、市当前法治化多元争端解决机制的地方立法实践,对12个省级地方性法规和6个市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制定我省省级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建议。

  • 07
    2022-12

    武汉海事法院官微:诉前调解促和谐 化解矛盾暖人心

    近日,武汉海事法院院长信箱收到一封来自船员李某的感谢信,内容是感谢武汉海事法院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以及特邀调解员叶培芬对案件的辛勤付出。李某因南京某船务公司武汉分公司欠付其在船工资,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在确认双方均同意诉前调解的情况下,将该案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委派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员叶培芬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后,归纳了案件争议焦点,并与双方联系协调调解方案。仅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就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船务公司当即向李某付清了工资,李某随后提出了撤诉,至此本案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这件案子虽小,却是武汉海事法院诉前调解日常工作的缩影。自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广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以来,武汉海事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实质性开展海事海商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当地。武汉海事法院先后已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武汉航运交易所、长江海商法学会签订了诉调对接协议,委托上述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工作。今年5月,武汉海事法院从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和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增选了5名特邀调解员。9月,武汉海事法院首次在湖北省以外的地区选任了4名特邀调解员,他们分别来自湖南省沅江市营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这是武汉海事法院在管辖区域内积极融入当地诉源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有益尝试,也是一个在长江沿线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经过近三年的发展,武汉海事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已成为我院诉前调解、多元解纷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今年截至11月30日,武汉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共承办诉前调解案件133件,其中不乏一些标的额较大、影响较广的案件,例如标的额为1.06亿元的武汉知名旅游船舶委托管理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由调解员组织双方协商并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极大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今后,武汉海事法院将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壮大长江沿线特邀调解队伍,充分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优势和影响力,加大诉源治理,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长江沿线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