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17
    2014-03

    19.京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专办制度显成效

    2013年,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轻诉、帮教、矫正”三项原则,实行未成年人犯罪专办制度,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余起,帮教未成年人25人。一是坚决贯彻轻缓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犯罪主体实行特别从轻处理,坚持慎诉原则,坚持轻缓量刑建议,赋予未成年犯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二是实行立体帮教。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帮教与感化过程中,主动联系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亲朋、老师,走访其所在学校及社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寻找其特长与善良的一面,激发未成年犯罪人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三是实行跟踪矫正。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在做出刑事司法处罚后还实行跟踪教育,督促其远离黄、赌、毒、恶等不良社会陋习,帮其远离邪恶,亲近良善,引导其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原文链接:http://yuqing.people.com.cn/n/2013/0118/c210119-20249026.html

  • 17
    2014-03

    18.襄阳市发挥“三结合”网络体系作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13年,襄阳市积极开展“孝雅教育”、“襄阳美德少年”评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各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通过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体系作用,在校内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贯彻学校教学全过程,并纳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在校外成立了襄阳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通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热线,普遍开展校外辅导和实践活动;同时把家庭辅导站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载体,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机构63个,各类家长学校1308所。当年襄阳市首度当选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 相关链接:http://www.xiangyang.gov.cn/news/xyxw/xyyw/201301/t20130116_370529.shtml

  • 17
    2014-03

    17.湖北未成年人审判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

    16岁的小德家住云南省边境,因涉嫌运输毒品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少年法庭。由于其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出庭,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合适成年人”,通知该院高级心理咨询师张晓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参加庭审。据悉,这是武汉市少年刑事审判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在全省也属首例。“合适成年人”源于英国,类似临时家长。 “合适成年人”制度体现了未成年人权益最大限度保护的现代法治理念。目前,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正对“合适成年人”的选任范围、选任条件、权利义务等进行深入调研,积极推动制度成熟化、规范化。 相关链接:http://hb.people.com.cn/BIG5/n/2013/1220/c343731-20191896.htmlhttp://whwb.cjn.cn/html/2013-12/20/content_5266234.htm

  • 17
    2014-03

    16.省监狱管理局组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监与父母团聚

    2013年6月至8月暑假期间,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走好人生路”活动,全省28所押犯监狱共邀请1182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走进监狱与父母团聚。监狱民警为孩子们准备了丰富的学习用品和小礼物,对服刑人员贫困家庭进行捐赠、救助,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感受到浓浓的关爱。孩子们向父母亲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与父母亲面对面谈心、手拉手游戏、围坐一桌就餐,感受难得的家庭温情。服刑人员与子女共同约定,一方积极改造,一方努力学习,两代人共同向美好明天作出郑重承诺。通过关注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唤起服刑人员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对未来的向往,有效提高了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相关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829/Articel02009GN.htm

  • 17
    2014-03

    15.省未保办督促各地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省政府于2011年10月发文正式成立了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24家,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随后,在省未保办推动下,各市、州相继成立同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截至2013年11月,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并逐步向县级延伸。

  • 17
    2014-03

    14.宜城司法部门联手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制度

    为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6月,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公安、检察、司法机关共同签署《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实施意见》和《关于对非监禁刑少年犯进行审、矫对接的暂行规定》,由此建立公、检、法、司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组织协调的未成年犯罪司法保护制度。通过建立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审中教育、审后矫正对接的运行体系,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和成长经历进行调查,为法院定罪量刑提供了依据,也为后续的监管和帮教提供了路径,促进未成年人尽快融入社会。《意见》和《规定》的制定在湖北尚属首创。 相关链接:http://ycsf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a19602af-c17a-44e4-8921-735f305f5f59

  • 17
    2014-03

    13.省司法厅出台《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质量,2013年7月省司法厅出台并下发了《湖北省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办法》。未成年犯作为我国刑法保护的特殊群体,其自身特点决定了刑法适用的特殊性,对未成年犯实行社区矫正制度,不仅彰显了人道主义精神与人文关怀,更有利于克服对其实施监禁刑罚产生的弊端。《湖北省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的颁布,对提高未成年犯的教育矫正效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 17
    2014-03

    12.省未保办开展“未成年人‘四无’社区”创建

    2013年4月,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团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开展“未成年人‘无犯罪、无闲散、无吸毒、无流浪’社区”(简称“未成年人‘四无’社区”)创建活动。坚持以全民参与、全力投入为原则,以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百千万关爱救助行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为重点,围绕未成年人思想引导、法制教育、帮困就学、就业培训、创业指导、生活扶助等方面,构建部门、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服务工作体系,为社区未成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服务其实际需求,从而以实现社区内未成年人“无犯罪、无闲散、无吸毒、无流浪”的总目标。全省2000余个社区参与创建,经审核106个达到省级“未成年人四无示范社区”要求。 相关链接:http://www.hbgqt.org.cn/gzdt/tswgzdt/201305/t20130527_54999.shtml

  • 17
    2014-03

    11.荆州市成为全国首批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

    2013年5月,荆州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试点工作从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保护受伤害未成年人、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入手,推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由此民政部门针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将向对未成年人生存、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儿童权益全方位保护转变。 相关链接:http://www.hubei.gov.cn/zwgk/szsmlm/shzqb/201306/t20130601_452051.shtml

  • 17
    2014-03

    10.湖北省“希望厨房”走进贫困山区

    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全面启动实施“情系秦巴山 爱撒幕阜山——希望厨房走进贫困山区”行动,募集“希望厨房”爱心善款2165.5万元,以全省8个市州30个贫困县为重点,建成希望厨房1026个,培训农村学校厨师650人次,有效助推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相关链接:http://www.cydf.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34&id=528http://www.hbhbs.cn/hbhb/lvyou/wenhua/2013/060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