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12
    2013-04

    《武汉晨报》:调解网“社区说案”走进百步亭送法

    本报讯(通讯员曹红玲 记者柯美学)调解居民烦心事,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昨天上午,调解网首期“社区说案”公益活动在江岸百步亭会所举行。 现场,“社区说案”公益活动针对社区物业与婚姻家庭的主题, 调解员为居民们答疑解惑。案例涉及公租房继承或转租等、家政人员在小区被狗咬伤的责任承担、婚姻与家庭等法律问题。数百居民参与活动互动。 居民李女士询问,她与丈夫同住在婆婆的公租房里。现在,婆婆去世了,他们居住的公租房如何处置? 调解员袁音律师答复说,继续承租公租房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近亲属,具体仅限于配偶、子女和父母;二是共同居住,指共同生活且户籍所在地系该公租房所在地。 “社区说案”公益活动,由调解网(www.tiaojie.com)发起。该网站不定期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高校法学教师等法律专业人员进入社区,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为社区居民讲解法律知识,加强社区居民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和认识,促进社区普法。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whcb/html/2013-04/12/content_5146341.htm)

  • 11
    2013-04

    “社区说案”公益活动2013第1期(武汉)成功举行

    2013年4月11日上午,首期“社区说案”公益活动在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会所内举行。本次活动由“调解网”主办,百步亭花园现代城社区承办,并得到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的公益支持。“调解网”发起创始人周冶陶女士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图为周冶陶女士正在向社区居民做简要介绍) 针对“社区物业与婚姻家庭”的活动主题,居民调解员袁音律师选取了2个案例,详细说明了承租的公租房能否继承或转租、家政人员在小区被流浪狗咬伤的责任承担问题,并与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积极互动。 (上图为袁音律师正在讲解案例,以案释法。) 本期活动致谢: 公益支持: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 活动承办:百步亭花园现代城社区。 居民调解员:袁音(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附:本期活动袁音律师现场讲解的案例。 (本网图文资料,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期活动媒体报道:《湖北日报》:http://www.tiaojie.com/newslist/75《武汉晚报》2013年4月12日第35版:http://www.tiaojie.com/newslist/63《武汉晨报》2013年4月12日 第A15版:http://www.tiaojie.com/newslist/62

  • 08
    2013-04

    调解网2013年第一季度工作简报

    1. 开展“法在社区”公益活动 2013年1月-3月,“调解网”分别与武昌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武昌区妇联、武昌区团委。武昌区司法局等单位合作,在武汉市共举办了3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鹏展律师事务所主任、武昌区政协委员邹林等21位居民调解员参加了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参加居民调解。2. “法在援助”公益活动正式启动。2013年3月14日,“法在援助”公益活动在武汉正式启动。“法在援助”公益活动是 调解网 发起的公益法律活动。调解网接受案件来源单位的委托,不定期发布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信息,接受 居民调解员 的志愿报名,从中遴选居民调解员并推荐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结之后,在调解网上公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居民调解员和公益支持方并致谢。3. “调解网”与多个单位建立合作关系2013年1月29日,“调解网”与武昌区司法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正式建立合作关系;2013年2月20日,“调解网”与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权益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正式建立合作关系;“调解网”与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4. 调解网与武汉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举行合作签字仪式2013年1月7日晚,在“杨霞律师从业33周年答谢晚宴”上,举行了“调解网”与武汉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合作签字仪式。“调解网”发起创始人周冶陶女士与武汉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李云雄理事长分别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5. 湖北日报刊登“调解网”负责人文章湖北日报多次刊登调解网相关文章,介绍调解网。

  • 03
    2013-04

    调解网与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建立合作关系

    2013年3月28日上午,在举行了马克昌先生铜像落成仪式之后,“调解网”与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正式建立合作关系。 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http://mkc.whu.edu.cn/index.asp 下图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前的马克昌先生铜像:

  • 18
    2013-03

    《湖北日报》:搭建更多专业化微公益平台

    湖北日报讯 宫步坦 社会的进步带来了公益模式的创新。我们看到,目前的公益正从传统的企业型公益、事业型公益向平民公益拓展。传统的公益模式多依赖国家机构、基金会、大型企业或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个人,日益兴起的“微公益”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大众性、草根性、迅速传播性,将互联网上具有公益心但地域分散的网民“聚集”起来,越来越多普通人开始加入并参与微公益事业,实现了公益的平民化、常态化、透明化、快捷化。 既然是普通人公益行动的集聚,有传播力、影响力、运转有效的平台就不可或缺。我省创办的公益法律网站“调解网”,在专业化的微公益平台搭建上作出了探索。“调解网”发起的“法在社区”微公益项目,不定期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学教师、企业法务人员一起进入社区,主要针对社区常见的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小矛盾、小纠纷,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居民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调解网”事先公布每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的时间、社区等具体安排,接受法律专业人员的网上志愿报名,并从中确定参加每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的居民调解员。 微公益实践中的最大软肋,是微公益的专业化水平不足,参与者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很难考量,活动最终执行效果只能靠碰运气。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微公益项目,项目执行者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才能保证微公益的执行效果。从“调解网”组织多次微公益活动的实际效果看,专业化的微公益平台这种新模式,既具有透明、快捷等优势,又能借助专业平台有效整合专业资源,推动和促进专业人士积极投身微公益活动。 建议各行各业尽快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的专业化微公益平台,引导更多专业人员投身微公益,推动微公益的规范有序发展。 (详情请看: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30318/hbrb1995942.html)

  • 16
    2013-03

    “法在援助”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2013年3月14日,“法在援助”公益活动2013第1期(武汉)正式启动。 “法在援助”公益活动是 调解网 发起的公益法律活动。调解网接受案件来源单位的委托,不定期发布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信息,接受 居民调解员 的志愿报名,从中遴选居民调解员并推荐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结之后,在调解网上公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居民调解员和公益支持方并致谢。 同时,调解网引导需要帮援的社区居民与法律援助机构建立联系。 调解网携手热心支持公益的机构、个人共同推动“法在援助”公益活动。

  • 15
    2013-03

    调解网与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

    “调解网”与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 湖北浩颂律师事务所:http://www.haosong2009.com/

  • 06
    2013-03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3第3期(武汉)成功举行

    2013年3月6日(周三)下午,“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3年第3期在武昌区首义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调解网”和武昌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武昌区妇联共同举办,并得到湖北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益支持。20位居民调解员在“调解网”上志愿报名参加本次“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综合考虑本期活动的主题、居民调解员类型的广泛性、报名先后顺序、所在单位尽量不同、电话确认能否按时参加等因素,“调解网”最终遴选出6位居民调解员参加本期活动。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湖北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居民调解员:1、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代表:曹红玲律师); 2、邹 林(湖北鹏展律师事务所主任,武昌区政协委员); 3、叶 欣(武汉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武昌区政协委员); 4、徐 倩(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法官); 5、夏新兵(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 6、赵志虎(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现场负责人:李光福(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本网图文资料,转载请注明出处)

  • 02
    2013-03

    “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3第2期(武汉)成功举行

    2013年3月2日(周六)下午,“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3年第2期在武昌区水果湖步行街举行。本次活动由“调解网”和武昌区政协社会法制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武昌区团委共同举办,并得到黄林(深圳)的公益支持。19位居民调解员在“调解网”上志愿报名参加本次“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综合居民调解员类型的广泛性、专业的多样性、报名先后顺序、所在单位尽量不同、电话确认能否按时参加等因素,“调解网”最终遴选出5位居民调解员参加本期活动。 (图为居民调解员正在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 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支持:黄林(深圳)。居民调解员:1、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代表:刘梅芳律师); 2、吴 莉(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人员); 3、陈 原(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法官); 4、肖登辉(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5、章卫华(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现场负责人:李光福(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本网图文资料,转载请注明出处)

  • 25
    2013-02

    《湖北日报》:“第三方”调解新模式

    湖北日报讯 宫步坦   调解是消除纠纷、化解矛盾的一种非诉讼解决方式。我国民间历来就有“排难解纷”、“止讼息争”的传统。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201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安部等16家单位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了行业、专门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根据省司法厅的统计,我省2011年底已经建立3434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员162276人,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近年来大学生进社区工作或选任村官丰富了人民调解员的来源,提高了整体素质;但是,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和适用法律的相关水平,与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定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此同时,广大专业法律人士难以较好的融入现行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程序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的时间投入难以保证;律师时间相对自由,但要为生计四处奔波。有的地方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试行“律师进社区”坐班制度,在局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这需要强大的财政作后盾,难以普及和推广。“第三方”调解是指在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签署调解协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第三方”在纠纷调解中没有独立的利益追求,往往能被纠纷双方所信服,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 据了解,我省有关部门创办的公益网站“调解网”,用公益性的法律服务集中解决社会矛盾,是“第三方”调解的一种创新模式。“法在社区”公益活动是“调解网”发起的法律类公益活动,由“调解网”不定期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和高校法学教师进入社区,以居民调解员的身份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调解网”事先公布每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的时间、社区等具体安排,接受法律专业人员的网上志愿报名,并从中确定参加每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的居民调解员。“调解网”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针对社区常见的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小矛盾、小纠纷,由专业法律人士免费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作为一种全新的“第三方”调解模式,它具有明显优势:首先,能推动和促进专业法律人士积极参加社区居民调解,目前“调解网”已经成功聚集了上百位有志于社区居民调解的法律专业人员;其次,能弥补现有人民调解制度之不足,拓宽化解社会矛盾渠道;最后,“法在社区”等公益活动,使法律法规更容易被广大居民所了解和掌握,实现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建议推行“第三方”调解新模式,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首先,应当鼓励社区居委会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主动借助“调解网”等“第三方”调解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在遵循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对当事双方有调解意愿、符合调解条件的,积极引导和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努力使社区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在自愿的前提下,鼓励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士积极参加社区居民调解;最后,建立“第三方”调解的确认机制,鼓励在“第三方”调解平台上达成初步和解意向的社区居民,持居民调解协议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确认。 (作者单位: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详见: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30225/hbrb1978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