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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
2018年5月15日上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工作培训班在宁夏银川开班。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宁夏司法厅李金英厅长在开班仪式上做了致辞,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宁夏司法厅副厅长鲍焕军出席开班式。开班仪式上,张彦珍理事长充分肯定了中彩金项目2017年的实施工作,肯定了项目在服务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新成效。张理事长对2018年的项目实施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于项目执行过程,充分认识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切实做好2018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此次培训班是经司法部批准,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协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承办,为期三天,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解网”互联网+协调专员付阿北作为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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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
湖北日报讯 去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湖北等11个省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省司法厅统计显示,截至4月底,全省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407个,2018名律师担任调解员,共达成调解协议528份。怒气冲冲来,心平气和走,律师调解室被群众赞为“解忧便利店”。 省律协副秘书长宫步坦介绍,调解中心自3月1日成立以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免费律师调解服务,已受理案件30余起。聘请300余名执业律师作为律师调解员,接受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等单位的移送,参与社会纠纷调处和矛盾化解。目前,律师调解以公益为主,在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提供的律师调解服务,将由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提供经费保障,免费向当事人提供。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受理当事人直接申请调解纠纷的,可以按照有偿和低价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收取调解费。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律师调解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开展律师调解是对律师业务领域的重要拓展,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详见:《湖北日报》2019年5月18日第12版: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80518/hbrb3248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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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
2018年4月18日,“调解网”与硚口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书,正式建立合作关系。硚口检察院李化副检察长主持本次工作,“调解网”刑事法律援助部负责人倪志杰与未成年人权益部负责人彭佩佩代表参加。“调解网”与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承诺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咨询、被害人权益保护人及驻点社工等服务。通过引入专业机构,主要解决涉及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性和实效性的法律帮助和心理疏导,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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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2018年4月17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和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心港湾”未成年人心理矫护基地、未成年人检察“沐心工作室”正式成立。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部负责人黄静,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副局长杨永欣,长江电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新成和爱心企业,女童保护基金武汉志愿者服务队,“调解网”监事宫步坦、刑事法律援助部负责人倪志杰,东湖高新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和各负责人等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尹恒主持成立仪式。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黄静对2018年的东湖未检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更给予了鼓励与支持。东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查日平表达了对与会各方长久以来支持东湖未检工作的感谢,并表明未检工作任重而道远。东新区检察院分党组表示会对未检工作全力支持,干警们会拿出闯尽、韧劲、稳劲,力争打响“心理矫护”品牌,并将“法治进校园”覆盖辖区所有中小学,早日形成办案专业化、法治宣传全面化、帮教社会化“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调解网”刑事法律援助部负责人倪志杰表示将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关护、引导工作,落实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推进涉罪未成年人社会管理模式,共同打造未成年人检查办案区、“心灵港湾”未成年人心理矫护基地、未成年人检查“沐心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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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2018年2月28日,“调解网”十大公益法律人评选活动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本次会议由智善湖北法律传播新媒体主办,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协办。“调解网”通过整合近六年法律服务志愿者参加公益法律活动的情况,从316位志愿者中遴选出 “十大公益法律人”,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监事宫步坦为各位优秀法律服务志愿者颁发奖杯。获奖人员名单:<td width="76" valign="top" style="width:50px;border-right-width:1px序号姓名单位参与活动次数1曹红玲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562张 典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263胡 丽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264李光福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255刘 良湖北启昊律师事务所236兰 炜武汉市司法局法制培训与调解办公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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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2018年4月12日(周六)上午,“法在社区”公益活动2018年第7期在江岸区青岛路广场举行,活动主题为“与宪法同行·让法治生辉”,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居民群众法治意识。本次法在社区活动由一元街道工委、怡园街道办事处、扬子社区、同福社区、天津社区、洞庭社区、同兴社区、岳飞社区、三洋社区、坤厚社区主办,市说唱团、市群众艺术馆、武汉众旺物业、竹苑馨声艺术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协办。本次活动“调解网”遴选出1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服务。本期活动公益致谢: 曹红玲(“调解网”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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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4月11日上午,在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以下称“省律协调解中心”)接待地点,省律协调解中心顺利调结了第一宗调解案件。这是一起关于公司员工身亡导致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司员工身亡,员工家属向公司提出经济主张,双方产生争议。 本次调解是由调解双方共同申请,省律协调解中心在受理该案后,迅速选派了律师调解员关欣对案件进行调解。关欣律师在审阅案件材料后,对调解请求的合法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核实了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身份。针对员工家属中部分人员的授权瑕疵进行了说明及要求以公证授权的形式予以补正。针对调解双方的调解条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反复沟通与磋商,对依法不宜写入调解协议的内容建议双方可作补充约定。 通过律师调解员的沟通和说服工作,争议双方在共同利益上达成一致,最终心平气和的签署了调解协议,本次纠纷顺利解决。据了解,该案件也是目前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成功调解的首例案件。省律协调解中心成立于2018年3月,是湖北省律师协会组织律师调解、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常设机构。省律协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受到当事人的关注,现有多起案件正在调解。省律协调解中心正式挂牌后第一宗案件的成功调解,意味着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这一举措对于司法实践的积极作用,也是对构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创新探索。省律协调解中心的工作职责是要按职责受理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或有关组织移送的调解案件,组织开展案件调解有关工作,制作调解案件有关文书,负责与有关单位进行工作协调,定期开展对律师调解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研究起草律师调解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制定调解工作流程,以及其他应当由省律协调解中心办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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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2018年1月-3月,“第三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2018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与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合作举办,共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本期活动无公益支持方。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以下法律服务志愿者(执业律师)作为“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表,在武汉经开区法院、青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江夏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为居民和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提供诉前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本期活动致谢:公益法律人:1、曹红玲("调解网”总干事);2、马 威(湖北维勒律师事务所 ?律师);3、刘艳珍(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律师);4、张 典(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5、向 欣(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6、熊彩彩(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 律师);7、魏 征(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8、张梦娟(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9、孙思琦(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10、胡 超(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律师);11、孙瑾铄(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 律师);12、王 维(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13、严 敏(湖北康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14、关 欣(“调解网”家事法律服务部 负责人);15、向 洋(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16、叶培芬(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17、刘 锐(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18、胡 丽(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 律师);19、费 薇(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20、金 莺(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21、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负责人)。(编辑:付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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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2018年1月—3月,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18年第1期在武汉市妇联进行。本活动由武汉市妇联、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 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以下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解答妇女儿童的法律咨询、婚姻及家事调解,为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本活动致谢:法律服务志愿者:1、王秀菊(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2、苏明月(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3、马小债(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4、高丽君(湖北尚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5、胡 丽(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 律师);6、曹红玲(“调解网”总干事)。(编辑:付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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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
2018年3月26日,湖北省妇女联合会组织召开《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评估论证会。湖北省人大、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社科院等专家学者,基层妇联、专业律师、社会组织代表及社区实务工作者等参会。会议由湖北省妇联副主席邵荣主持,首先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徐亚文介绍《建议稿》的起草过程,起草小组的前期调研情况及《建议稿》的创新条款。随后,参会评委们就湖北省反家暴工作情况、法律政策衔接及引入一些地方好的经验作法进行研讨,从立法技术、语言规范、法条创新等方面对《建议稿》提出意见建议。“调解网”家事法律部负责人李巧玲副教授作为评委参加此次评估论证会。结合律师办理涉家庭暴力案件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李巧玲副教授提出要切实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有效的保护途径的建议,包括对家庭暴力的范围需进一步明确界定,应增加对保护家暴受害者的重要关口公安机关的职责、人员培训及经费保障等内容,并明确公安机关接警、出警、处置家庭暴力的程序,以及明确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程序等建议。省妇联主席彭丽敏作总结发言。详见湖北妇女网报道:http://www.hbwomen.gov.cn/doc/2018/10/16/219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