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5年第11-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公安局、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2025第102号案件(未成年人YJS HJH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5】18号);
2025第103号案件(未成年人WZ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权益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成到【2025】7号);
2025第104号案件(未成年人XY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5】19号);
2025第105号案件(未成年人TYY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5】20号);
2025第106号案件(未成年人YZY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5】63号);
2025第107号案件(调研坐班);
2025第108号案件(未成年人LCY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5】64号);
2025第109号案件(未成年人CJX抢劫罪、强迫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5】21号);
2025第110号案件(未成年人MZH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5】62号);
2025第111号案件(未成年人LZQ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5】22号);
2025第112号案件(未成年人BXC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5】66号);
2025第113号案件(未成年人XMQ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铁武公(武汉)法代通字【2025】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