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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调解网”与武汉市武昌区妇女联合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正式建立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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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1、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1年1月—3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1年第1期至第3期。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了湖北重友律师事务所翟娇娇律师等42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1年1月—3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1年第1期至第3期。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万亚南律师等4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陪同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3、开展“律师调解”公益活动2021年1月—3月,“律师调解”公益活动(原“第三方法律服务”)2021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江汉区人民法院、汉阳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与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合作举办,共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等20位法律服务志愿者(执业律师)作为“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表,在武汉经开区法院、青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江汉区人民法院、汉阳区人民法院、江夏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为居民和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提供诉前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 4、开展“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21年1月—3月,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与法同行”公益活动2021年第1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市妇联、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徐璐律师等5位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解答妇女儿童的法律咨询、婚姻及家事调解,为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适时提供法律援助。 5、武昌区司法局调研“调解网”工作3月4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副局长钱晖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案件秘书李婷参加调研座谈会。钱晖副局长在调研中指出,“调解网”积极参加多元解纷工作,为化解矛盾及践行社会公益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调解网”已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高度认可。 6、江汉区司法局调研“调解网”工作3月4日下午,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局长彭本建、副局长郭华冶、副局长吴刚、律工科科长吕少波、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总干事曹红玲等参加调研座谈会。彭本建局长在调研中指出,“调解网”作为服务于人民的公益组织,在法治领域践行社会公益的意义重大,对“调解网”已取得的工作成绩进行了肯定和高度认可。双方围绕深入推进多元解纠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交流,对诉源治理合作及推进方案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为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基础。 7、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调研“调解网”工作3月5日下午,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副总经理吴昌隆、业务经理王强强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志愿者组织部负责人张诚、公司纠纷部负责人李巧玲等参加调研,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怡房参加调研座谈会,双方围绕建筑行业开展调解工作的工作方式和合作机制,进行了充分交流。 8、“调解网”负责人参加湖北省高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3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湖北省人大代表、“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应邀参加座谈会并发言。座谈会上,宫步坦围绕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从在武汉设立专门的长江生态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机制,鼓励和扶持有关单位、个人通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参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9、湖北省司法厅、武汉仲裁委员会调研“调解网”3月11日,湖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吕方军、律师工作处处长严安,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叶胜生,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服务中心(调解中心)主任陈晓梅、副主任曾奇、秘书汪爱彬等到“调解网”(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研律师调解工作。湖北省律协副秘书长、省律协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武昌区团委副书记张诚、调解律师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10、调解网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花心理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3月19日,“调解网”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花心理服务中心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共同努力 ,推动各类公益事业,特别是面向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服务,提供心理评估、辅导和咨询服务。11、武昌区妇联调研“调解网”工作 3月31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妇联主席汪陈琛、副主席李媛、维权部部长罗建新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参加调研座谈会。宫步坦简要介绍了“调解网”为社区居民及弱势群体提供法治宣传、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家事调解等方面做出的努力。“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详细介绍了“调解网”及家庭暴力个案援助方面基本情况。自2015年起至今,“调解网”已为75名妇女提供了家庭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目前“调解网”承接了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法律咨询项目,且有专人接听12338三号线,线上为咨询人解答相关的家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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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2021年3月19日,“调解网”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花心理服务中心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共同努力 ,推动各类公益事业,特别是面向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服务,提供心理评估、辅导和咨询服务。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花心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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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3月11日,湖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吕方军、律师工作处处长严安,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叶胜生,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服务中心(调解中心)主任陈晓梅、副主任曾奇、秘书汪爱彬等到“调解网”(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研律师调解工作。 湖北省律协副秘书长、省律协律师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宫步坦、武昌区团委副书记张诚、调解律师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简要介绍了“调解网”及律师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宫步坦介绍了当前调解尤其是商事调解的发展情况及趋势,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叶胜生副秘书长就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近期工作,以及将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设立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武汉自贸片区调解庭等有关工作做了通报。陈晓梅主任通报了武汉仲裁委员会调解机构的设置及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要尽快完善武汉仲裁委员会与“调解网”之间的调解与仲裁对接机制的要求,详细分析在仲裁案件不同阶段、不同情况下进行调仲对接的具体构想。陈晓梅主任希望双方紧密合作,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共同探索出一套高效率、低成本、高质量的调仲对接机制,共同服务好当事人,服务于社会。 吕方军处长回忆多年前在省司法厅基层处工作时就知悉“调解网”积极践行公益法律服务;“调解网”每年都有新收获、每年都有新开拓,探索出一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新模式。关于“调解网”未来发展,吕方军处长指出:“调解网”应当顺应新时期公益法律服务的新特征,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将“调解网”的公益法律服务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与湖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无缝对接,更好地服务于有需求的当事人;要探索和践行调仲对接机制,适时汇总成功案例在全省推广;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如何更好地依托社会组织扩大影响力和增强实效。 严安处长强调:即将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设立的律师调解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先行探索出一套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对于全省其他地区具有指导性意义,可为各市州在自贸试验区、园区内推广律师调解提供经验;全省律师调解工作应当始终坚持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组织指导下,加强律师调解资源整合与统括,强化律师调解内部工作平台和流程的完善,加强组织和模式的探索,整合资源,实现品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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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2021年3月5日下午,中建三局合约法务部副总经理吴昌隆、业务经理王强强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志愿者组织部负责人张诚、公司纠纷部负责人李巧玲等参加调研,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怡房参加调研座谈会。 双方围绕建筑行业开展调解工作的工作方式和合作机制,进行了充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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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2021年3月4日下午,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局长彭本建、副局长郭华冶、副局长吴刚、律工科科长吕少波、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江汉区司法局一行参观“调解网”办公场所) 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总干事曹红玲等参加调研座谈会。 彭本建局长在调研中指出,“调解网”作为服务于人民的公益组织,在法治领域践行社会公益的意义重大,对“调解网”已取得的工作成绩进行了肯定和高度认可。 双方围绕深入推进多元解纠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交流,对诉源治理合作及推进方案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为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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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2021年3月4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副局长钱晖一行对“调解网”进行调研。“调解网”总干事曹红玲、案件秘书李婷参加调研座谈会。 钱晖副局长在调研中指出,“调解网”积极参加多元解纷工作,为化解矛盾及践行社会公益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调解网”已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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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湖北省人大代表、“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应邀参加座谈会并发言。 湖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与8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座谈,听取他们对人民法院在实施长江保护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游劝荣院长首先对各位与会嘉宾长期以来给予湖北法院工作尤其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前夕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是听取大家对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进行研究探讨,为全省法院全面履行长江保护法的法定职责,提升湖北法院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座谈会上,宫步坦围绕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从在武汉设立专门的长江生态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机制,鼓励和扶持有关单位、个人通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参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座谈会,湖北省高院副院长周佳念介绍了全省法院长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湖北省高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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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ODR Mechanism---an Inevitable Trend to Resolve Consumer Online Disputes in ChinaAuthorJingXia, PhD, Associate professor. Researcher of Academic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troductionThis paper make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China’s existing ODR Mechanism by combing China’s online consumption data, consumer online disputes and dispute resolution schemes in recent years. The ODR Mechanism will be an inevitable trend to resolve consumer online disputes in China,but it is not difficult to find the following problems: 1. The lack of uniform standards for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of ODR institutions in China makes it difficult for the parties to disputes to trust and select ODR institutions effectively. 2. The professional requirements of dispute resolution personnel are inconsistent which leads to questions about their impartiality and neutrality in dealing with specific cases. 3. Discordant levels of development between agencies in term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conditions may result in failure to meet the individual needs of the parties involved. 4. The unbalanced development of arbitration institution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Internet courts in only three economically developed regions make it impossible to effectively resolve consumer online disputes in other regions.In this regard, I suggest that at the domestic level, on the one hand, we should improve the professional quality and access threshold of dispute resolution personnel, and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mediation services of lawyers. On the other hand, break through the barriers between e-commerce ODR, third-party ODR, “Internet Plus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and Internet Court, and build a resource exchange and information sharing e-commerce dispute resolution network. At the international level,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promote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ODR mechanism, so that cross-border online consumers can benefit from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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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
2021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1第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1第001号案件(未成年人HYH涉嫌放火罪一案); 2021第002号案件(未成年人HZ涉嫌诈骗罪一案);2021第003号案件(未成年人QY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2021第004号案件(未成年人CDT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七部委调【2021】1号);2021第005号案件(未成年人NJ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2021第006号案件(未成年人YTS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本期活动公益致谢:黄斌翟娇娇夏黎君刘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