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02
    2025-0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11.12期完结

    2024年11-12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11-12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4第170号案件(未成年人XTY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90号);2024第171号案件(未成年人CQH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68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71号);2024第172号案件(未成年人ZXS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3】124号);2024第173号案件(未成年人MJL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91号);2024第174号案件(未成年人GH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89号);2024第175号案件(未成年人LYL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60号);2024第176号案件(未成年人GQ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61号);2024第177号案件(未成年人CSJ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32号);2024第178号案件(未成年人JRM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31号);2024第179号案件(未成年人FTC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00号);2024第180号案件(未成年人CJ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73号);2024第181号案件(未成年人SQ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74号);2024第182号案件(未成年人ALL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64号);2024第183号案件(未成年人TG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35号);2024第184号案件(未成年人LJH涉嫌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36号)。

  • 01
    2025-01

    调解网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简报》

    1、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法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10期至第12期。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了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高珊等4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10月—12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第10期至第12期。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叶培芬律师等10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陪同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3、开展“律师调解”公益活动2024年10月—12月,“律师调解”公益活动(原“第三方法律服务”)2024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江汉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与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合作举办,共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等30位法律服务志愿者(执业律师)作为“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表,在武汉经开区法院、青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江汉区人民法院、江夏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为居民和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提供诉前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 4、中国法学会等调研“调解网”和研究会2024年9月24日,“2024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现场推进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主持会议。湖北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云南省法学会会长张太原出席会议。武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李义龙致辞,并介绍武汉市开展“基层行”活动情况。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考察调研了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和“调解网”。“调解网”(研究会)负责人宫步坦、曹红玲、杨森分别介绍了“调解网”(研究会)的发展历程和十三年来凝聚青年志愿者、法学会会员,在基层开展普法志愿活动、提供法律志愿服务的工作情况,回答了领导提问,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青年普法志愿者工作的意见建议。 5、“调解网”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2024年10月19日,“调解网”联合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于武汉市辛亥革命博物院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叶培芬律师、办公室主任李婷与13位未成年人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不仅是一次历史知识的汲取,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与精神的升华。它激励着每一位未成年人铭记历史、缅怀英烈,将辛亥革命的崇高理想与不朽精神内化为个人成长的动力源泉。活动结束后,活动参加者感触很深,纷纷表示要继承先烈精神,好好学习,好好工作,成为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6、《“调解网”参与申报案例荣获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 公益法律服务协同创新提名案例2024年11月3日,由法制日报社、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会在北京举行。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覆盖推进立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普法与法治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律所公益品牌、法律援助、捐资助学、公益法律服务协同创新等8个类别。历经专家充分讨论、细致甄选,最终82个典型案例、78个提名案例脱颖而出。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申报案例“探索创新公益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荣获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 公益法律服务协同创新提名案例。 7、《《民主与法制》周刊:“调解网”:与时俱进 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今年以来,湖北省委、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将其作为参与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渠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真正把“基层行”活动融入群众日常、融入社会治理。武汉市推出“调解网”,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汇集政法干警、律师、企业法务、法科教师和在校生等法律志愿服务者,面向社区居民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居民调解以及未成年人帮扶等公益法律服务。“调解网”自2012年3月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12载春秋,实名注册且经过审核的志愿者1150人,其中法学会会员177人,以执业律师为主,成功调解案件2万多件。 8、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法律科技公司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 发布《法律科技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倡议书》11月20日,“法律科技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2024)在杭州召开。以科技的力量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提出,会议旨在促成法律科技公司形成合力,通过法律科技赋能,跑出矛盾纠纷化解“加速度”。会议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同济大学法学院、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0余家单位共同发起。会议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会议突出强化科技和数智平台支撑,拓展法律科技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研究法律科技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交流经验做法,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调解网”创始人宫步坦在会上作了发言。 9、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承担课题荣获“2024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二等奖”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结题评审结果的通报》,经初步审核、专家评审、成果评选等环节,批准55项课题结题。其中,7个课题成果为“一等奖”项目,19个课题成果为“二等奖”项目,29个课题成果为“三等奖”项目。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承担的《发挥专业代表小组在人大立法、监督中作用机制路径研究》课题成果,荣获“2024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二等奖”。该课题自立项以来,课题负责人、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与课题组成员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课题计划要求完成了课题报告等成果。课题报告从专业代表小组定位出发,分析设置专业代表小组的当前现实意义和发挥专业代表小组实效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了专业代表小组机制建设和制定《专业代表小组工作条例》等意见建议。

  • 15
    2024-12

    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承担课题荣获“2024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二等奖”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结题评审结果的通报》,经初步审核、专家评审、成果评选等环节,批准55项课题结题。其中,7个课题成果为“一等奖”项目,19个课题成果为“二等奖”项目,29个课题成果为“三等奖”项目。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承担的《发挥专业代表小组在人大立法、监督中作用机制路径研究》课题成果,荣获“2024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二等奖”。该课题自立项以来,课题负责人、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与课题组成员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课题计划要求完成了课题报告等成果。课题报告从专业代表小组定位出发,分析设置专业代表小组的当前现实意义和发挥专业代表小组实效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了专业代表小组机制建设和制定《专业代表小组工作条例》等意见建议。

  • 11
    2024-12

    湖北经济学院法律硕士中心揭牌暨“调解网”驻湖北经济学院工作站启动仪式顺利举行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仪式现场)(宫步坦、毛慧、邱秋为湖北经济学院法律硕士中心揭牌)(通讯员:赵清)12月11日,湖北经济学院法律硕士中心揭牌暨“调解网”驻湖北经济学院工作站启动仪式在我校创意与产业实训大楼九楼会议室顺利举行。“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江夏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毛慧、江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熊波、“调解网”批量案件调解部负责人袁园、“调解网”调解秘书章晓苗、法学院院长邱秋、法学院党委书记杨专、法学院副院长王腾、法律硕士中心主任范锐敏、副主任王秀才以及专任教师丁鹏、赵清等1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杨专主持。邱秋对江夏区法院长期支持指导法学院的实务实训工作表示感谢,对“调解网”入驻学校表示欢迎。她介绍了湖北经济学院法学专业的发展历史、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情况、法学院的师资队伍等。宫步坦对法律硕士中心揭牌表示祝贺。他介绍了“调解网”的发展模式,并希望以武汉市法学会多元化解研究会、湖北省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队为依托,持续与学院开展深入合作。毛慧认为“调解网”入驻湖北经济学院契合时机,希望与湖北经济学院共建调解基地、共享治理资源,以“枫桥经验”实现社会矛盾多元化解,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学院毕业生章晓苗认为非诉调解能够节约司法资源,“调解网”入驻可以为法学学子提供除诉讼之外的实训机会。杨专再次感谢江夏区法院对学院工作的支持,表示学院已有多名优秀校友、教师与江夏区法院开展了专业合作,希望共同为区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最后,宫步坦、毛慧、邱秋一起为湖北经济学院法律硕士中心揭牌,三方希望依托工作站开展进一步的合作。

  • 11
    2024-12

    《法治日报》:湖北募集公益资金做实做细法律援助 微光成炬传递法治温暖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刘欢 □ 本报通讯员: 付阿北 “支持法援慈心为民,传递关爱留有余香。”点击进入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站,下方的蓝底白色标语分外醒目。为进一步缓解法律援助资金短缺压力,拓宽法律援助筹资渠道,2014年12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注册成立,通过募集公益资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由省司法厅进行业务管理。近年来,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进监所,成为湖北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 为欠发达县“输血”走进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宽敞明亮的大厅里,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一字排开,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等设备配备齐全。南漳县是湖北省司法厅负责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单位。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机结合,于2022年、2023年分别向南漳县司法局提供15万元和10万元援助金,用于支持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捐助我县的资金全部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及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设备采购等,有效弥补了我县资金短缺的不足,充分调动了法援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南漳县司法局局长赵军说。两年来,南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利用法律援助基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5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5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23次,化解群体性纠纷6起,为农民工、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得到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帮助的不只南漳县。地处大别山腹地的黄冈市罗田县,是一个集老区、山区、库区于一体的特色农业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2022年,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安排15万元用于罗田县法律援助工作。2023年,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向孝感市孝昌县提供10万元援助金,支持老区经济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悉,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每年选择一到两个经济欠发达的县,资助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平台建设、律师办案经费和法治宣传教育等。 助困难群体维权工资久拖不发、多番讨要无果,农民工老颜来到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廖春勇代理此案。廖春勇向法院主张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劳务报酬,清偿后可向分包单位追偿,相关代理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帮老颜讨回了欠薪。这是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被确立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后,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生动体现。2022年4月,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与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多能律师事务所、维力律师事务所、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签订协议,分别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在此基础上,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为四个维权中心提供部分经费,用于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四个维权中心自成立以来,年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 向高墙内送法“我一定好好服刑,安心改造。”接受法律援助后,老江连声道谢。老江因杀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在湖北襄阳某监狱服刑。入监后,他一直坚称自己无罪,多次提出无罪申诉,均被驳回。2023年7月,得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后,老江第一时间向监狱提出书面申请。湖北今天(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齐斌、毛永琴详细了解了老江的情况,就法律援助方向、工作重点等与民警达成共识。随后,他们面对面向老江详细解释与其判决相关的法规政策,解答其疑问,促使其卸下思想包袱、安心改造。2023年5月,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襄阳、荆州等地举行全省法律援助进监所试点活动,拉开了法律援助进高墙活动的帷幕。据悉,这一活动旨在为包括罪犯、戒毒人员在内的所有需要法律援助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和“一对一”帮教,维护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法治观念,帮助其走向新生。目前,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已在湖北监狱戒毒系统铺开,受到广大罪犯、戒毒人员及家属欢迎。“法律援助是公益事业,做公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将继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资金募集,共同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主要负责人说。

  • 25
    2024-11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法律科技公司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 发布《法律科技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倡议书》

    11月20日,“法律科技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2024)在杭州召开。以科技的力量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提出,会议旨在促成法律科技公司形成合力,通过法律科技赋能,跑出矛盾纠纷化解“加速度”。此次会议得到了法律科技公司和相关调解机构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会议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同济大学法学院、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0余家单位共同发起。会议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会议突出强化科技和数智平台支撑,拓展法律科技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研究法律科技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交流经验做法,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陈辽敏、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杜林、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徐殿勇出席会议并作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主持会议。会议的主题是“AI赋能与生态建设”,与会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法律科技公司和相关调解机构代表共同围绕如何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律科技公司参与调解的实践模式和成功经验、调解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和体制机制完善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调解事业部总经理沈鹏飞、律兜互联法律服务平台创始人、江苏中铠律兜智慧法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金为铠、北京国联政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玉峰、广州富嘉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刘振、北京枫调理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纪洪强、北大法宝学堂总监王登峰、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罗洪、凤凰公证理事会理事长车承军、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北京调解室副主任谢丹、湖北省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调解网创始人宫步坦、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廖晖、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汪印琪等12位相关负责人作了发言。会上30余家单位共同发布《法律科技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倡议书》,提出在充分利用数字科技发展优势,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调解事业规范健康发展,积极倡导调解优先理念,加强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发起倡议,强化科技赋能,以人工智能和数智平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事业创新发展。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在会议总结发言中指出,法律科技公司创新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与会单位通过此次联席会议就以科技的力量推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达成广泛共识,同时也建议加强相关立法工作,促进调解工作的规范和高质量发展。法律科技公司和相关调解机构代表50余人参加会议。北大法宝学堂、北京律桥咨询有限公司对会议进行了同步线上直播,线上共有近30000人次观看会议直播,线上线下交流踊跃,会议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表示收获颇丰。会议期间,部分参会代表前往杭州互联网法院、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学习调研,并赴诸暨枫桥镇实地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

  • 18
    2024-11

    《民主与法制》周刊:“调解网”:与时俱进 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41期编辑:郭雨璇 张浩文/记者 陈致群今年以来,湖北省委、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将其作为参与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渠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真正把“基层行”活动融入群众日常、融入社会治理。江欣苑社区:资源下沉 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9月23日至24日,“2024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现场推进会在武汉召开。武汉市将“基层行”活动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充分激发青年人才创新活力,动员两万余名青年志愿者,打造一批具有武汉特色的“基层行”活动品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考察时指出,社区是城市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优势就是把城乡社区基础筑牢。要把更多资源下沉到社区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江欣苑社区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由渔业村撤村建居而来,于2009年正式成立。青年普法志愿者发挥主力军、突击队作用,15名社区工作者带领45支志愿者队伍2000余人,以“基层行”活动为重要抓手,通过“阳法驿站”“周四有约”等活动,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全国村改居的典型,江欣苑社区经历3次拆迁,拆迁过程实现了“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青年普法志愿者用法治兜底老百姓的行为底线,筑牢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铜墙铁壁”,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全国充分就业社区”等荣誉。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该社区设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国唯一一个设在社区的国家级立法联系点,江欣苑社区十分珍惜这份殊荣和使命,创造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身兼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立法联系点,江欣苑社区将丰富的立法资源与“基层行”活动有机结合,青年普法志愿者作为基层立法信息员,共参与48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工作,280余条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群众的声音搭上了立法“直通车”,也通向了普法“高速路”。社区党委书记胡明荣今年64岁了,自1999年担任村委会主任以来,她在此经历了青年、中年并选择继续坚守与奉献,将法律理念与知识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播撒到百姓身边、群众心田。“一城汉阳人,半城志愿者”,这是汉阳区志愿活动的生动写照,汇聚成法治社会建设的磅礴力量。胡明荣多次走进人民大会堂,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接见。2016年建党95周年之际,江欣苑社区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她作为代表去领奖。2020年她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2021年建党100周年之际,她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受邀进京接受表彰。胡明荣告诉记者,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有温度的、可感可及,法润民心、法得民心,青年普法志愿者就是群众身边的“草根法律专家”,他们敲得了门、见得到人、办得了事、服务到位。在胡明荣看来,快递小哥、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经常走街串巷,他们也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对象。为此,她非常支持在江欣苑社区作为汉阳区152个点位之一设立“阳法驿站”,为太阳底下辛苦奔忙的新就业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休憩场所,就近就便就时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种帮助。“调解网”:与时俱进 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武汉市推出“调解网”,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汇集政法干警、律师、企业法务、法科教师和在校生等法律志愿服务者,面向社区居民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居民调解以及未成年人帮扶等公益法律服务。“调解网”自2012年3月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12载春秋,实名注册且经过审核的志愿者1150人,其中法学会会员177人,以执业律师为主,成功调解案件2万多件。2018年6月1日,武汉市法学会在“调解网”设立专业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系统较早以“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命名的研究会,也是武汉市法学会第一个依托社会组织成立的研究会。从服务于法律咨询与矛盾化解的一个公益网站,到成为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调解网”不断创新社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提升用法律服务基层的效能,真正体现出公益、便捷等独特价值。“‘调解网’是顺应老百姓的需求而产生的较早开辟在线调解的平台。”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告诉记者,“‘调解网’不断创新服务理念,自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由此吸纳更多法学法律人才、青年人才。增添法治服务力量。”据悉,“调解网”具备六大功能:法律志愿服务,调解、诉调对接和仲调对接,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多元解纷的理论研究及探索实践,环境民事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网”最大的特点是方便当事人,节约成本,如果案件在外地,通过远程调解就可以解决。调解庭配备的在线调解设备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了数据互通,可以直接在调解庭举行线上调解。如果当事人有意线下调解,调解员可以把双方当事人约到“调解网”内设的调解庭现场,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的紧张氛围。“老百姓对于法律的需求非常迫切,往往又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这时候普法志愿者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为他们解决相当一部分法律需求。”青年普法志愿者、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石志炜律师告诉记者。廉政法治文化公园:崇法尚廉 传承红色法治文化2024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3次修订,以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彰显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这一年,《条例》成了“基层行”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武汉,《条例》的学习有着更加充分的条件。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共“五大”在此召开,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在此诞生。中共“五大”纪念馆、中共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与武昌廉政法治文化公园组成“品”字型法治文化基地,荣获2020年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也是武汉市目前唯一一个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廉政法治文化公园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宣传内容,建有法治文化景观石、法治凉亭、法治长廊、道旗、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具备红色党史教育、纪律监察学习、廉政法治教育、法治文化传播等各种功能。置身园内,法治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重温入党誓词的声音不时在耳畔响起。馆内以“法治讲堂”和武昌“周周讲”为载体,常态化开展“学党章、讲党性、守党规”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建引领、普法宣传的重要实践基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靠文化力量来驱动,武汉市用好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持续提升‘基层行’活动的法治文化引导力,该法治文化基地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武昌区法学会会员、讲解志愿者郭梦瑶说。

  • 07
    2024-11

    “调解网”参与申报案例荣获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 公益法律服务协同创新提名案例

    2024年11月3日,由法制日报社、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理事长赵大程,法制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孙志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党委书记胡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黄永维、中华慈善总会党委副书记边志伟、海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臧爱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程守太、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协副监事长迟日大、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符琼芬、山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高剑生、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方燕、湖北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宫步坦、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副局长黄淑琼、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章成、青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云峰及高校院所、新闻机构、知名律所等领域的专家和嘉宾出席活动。“调解网”代表付阿北参加此次活动。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覆盖推进立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普法与法治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律所公益品牌、法律援助、捐资助学、公益法律服务协同创新等8个类别。历经专家充分讨论、细致甄选,最终82个典型案例、78个提名案例脱颖而出。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申报案例“探索创新公益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荣获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 公益法律服务协同创新提名案例。 详见《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链接:律心向善,“益”心为民! https://mp.weixin.qq.com/s/eQHu4Fse1cu2lj7coNMa8w

  • 01
    2024-1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9.10期完结

    2024年9-10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9-10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4第143号案件(未成年人CP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67号);2024第144号案件(未成年人RGB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68号);2024第145号案件(未成年人TZL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36号);2024第146号案件(未成年人WCH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37号);2024第147号案件(未成年人LSP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47号);2024第148号案件(未成年人LCY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48号);2024第149号案件(未成年人XY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9号);2024第150号案件(未成年人ZTY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30号);2024第151号案件(未成年人XZQ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8号);2024第152号案件(未成年人WYQ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69号);2024第153号案件(未成年人CJ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73号);2024第154号案件(未成年人CC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78号);2024第155号案件(未成年人LBW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59号);2024第156号案件(未成年人LJC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63号);2024第157号案件(未成年人LJX涉嫌诈骗、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14号);2024第158号案件(未成年人HJ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74号);2024第159号案件(未成年人CMY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79号);2024第160号案件(未成年人TL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81号);2024第161号案件(未成年人CYT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83号);2024第162号案件(未成年人PSK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86号);2024第163号案件(未成年人PYF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87号);2024第164号案件(未成年人HT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65号);2024第165号案件(未成年人LH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66号);2024第166号案件(未成年人ZC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59号);2024第167号案件(未成年人LJW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33号);2024第168号案件(未成年人GSN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34号);2024第169号案件(未成年人CQH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71号)。

  • 01
    2024-1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第9.10期完结

    2024年9-10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第9-10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公安局、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24第57号案件(未成年人ZYM贩卖毒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4】10号); 2024第58号案件(未成年人CP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47号);2024第59号案件(未成年人DLL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51号); 2024第60号案件(未成年人XZD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52号);2024第61号案件(未成年人ZZY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铁武公(武汉)刑法代通字【2024】090801号); 2024第62号案件(未成年人WCH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4】12号);2024第63号案件(未成年人CC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53号); 2024第64号案件(未成年人ZL诈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54号);2024第65号案件(未成年人MLQ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洪公(青)法代通字【2024】12号); 2024第66号案件(未成年人LCY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4】16号);2024第67号案件(未成年人YZL敲诈勒索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56号); 2024第68号案件(未成年人YHT介绍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