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21
    2024-10

    探访辛亥革命博物院|“调解网”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

    “辛亥革命,是历史洪流中的一股磅礴力量,它冲破了旧世界的枷锁,迎来了新时代的曙光......”2024年10月19日,“调解网”联合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于武汉市辛亥革命博物院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叶培芬律师、办公室主任李婷与13位未成年人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在辛亥革命博物院的参观过程中,未成年人们首先来到了晚清中国与革命源起展厅。面对一幅幅珍贵的历史图片和一件件厚重的文物,成员们认真聆听讲解员讲解,深入了解晚清革命状况以及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伟大思想,深刻体会到社会各阶层人士为争取生存与尊严而与清政府和列强斗争的艰辛历程。在革命先烈们浴血奋战、前赴后继的光辉事迹中,未成年人小轩感叹道:“先辈们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依然坚持革命理想,不畏艰难,他们的伟大精神和坚定信念深深感染了我。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更应该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参观结束后,叶律师语重心长的表示:“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替我们披荆斩棘、负重前行。我们应时刻铭记历史,以史为鉴,勇担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不仅是一次历史知识的汲取,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与精神的升华。它激励着每一位未成年人铭记历史、缅怀英烈,将辛亥革命的崇高理想与不朽精神内化为个人成长的动力源泉。活动结束后,活动参加者感触很深,纷纷表示要继承先烈精神,好好学习,好好工作,成为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 01
    2024-10

    调解网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简报》

    1、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7月—9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法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7期至第0期。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了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高珊等4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7月—9月,“调解网”与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第7期至第9期。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并推荐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叶培芬律师等12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陪同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3、开展“律师调解”公益活动2024年7月—9月,“律师调解”公益活动(原“第三方法律服务”)2024年第3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调解网”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青山区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江汉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与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合作举办,共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活动期间,调解网根据公益法律人的网上报名,遴选并推荐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等30位法律服务志愿者(执业律师)作为“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表,在武汉经开区法院、青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江岸区人民法院、江汉区人民法院、江夏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为居民和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提供诉前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 4、开展“法在社区”活动2024年8月27日(周三)上午9:30,“法在社区”活动2024年第2期在滨湖社区三楼活动室(武昌区中北路132-8号滨湖社区居委会)。本活动由“调解网”与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武昌区新联会共同举办。活动期间,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法学会代表在武汉市滨湖社区居委会开展案例讲座和法律咨询,进行全民普法,增强社会法制意识建设。5、《楚天法治》: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亮点纷呈“‘法律援助进监所’是省法援基金会在2023年启动的一项新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经过近一年的探索,这项工作已开展得有声有色。”基金会负责人表示,“用司法手段帮助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解决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改造质量,也符合监所工作的实际和需要。”据黄鹤律师事务所“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介绍,“调解网”按照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要求,与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合作,多次深入该管教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召开普法讲座。 6、《楚天法治》:调解网:多维度助力未成年人保护2012年3月成立的公益法律网站“调解网”,现已发展成为承接司法辅助项目的社会组织。其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调解网”承担的重要社会职责之一。2021年12月,“调解网”被确定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协助湖北省法援基金会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针对困境未成年人,“调解网”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社矫机构、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未成年犯管教所、专门学校、群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全过程帮扶、被侵权未成年人全流程保护的工作闭环模式。 7、《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基层服务站+首席专家”,市法学会送“法”到百姓身边 7月30日,“英雄城市 平安常在”暨“法治武汉”专题宣传采风活动走进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了解研究会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实绩。走进研究会的调解庭,总干事曹红玲熟练地打开“在线调解室”系统,一件法院委托过来的调解案件正在等待受理。该系统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了数据互通,调解员可以通过电话、视频与当事人展开线上调解,大大节约了人员成本和时间成本。“在市法学会的指导下,我们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以及12个基层法院开展调解合作,从2018年3月到2023年12月,共受理法院委派或委托的调解案件24146件……”宫步坦介绍,研究会在多元解纷、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法律志愿服务方面交出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单。今年,市法学会在研究会建立示范基层服务站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研究会的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向社区拓展。 8、中国法学会等调研“调解网”和研究会2024年9月24日,“2024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现场推进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考察调研了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和“调解网”。“调解网”(研究会)负责人宫步坦、曹红玲、杨森分别介绍了“调解网”(研究会)的发展历程和十三年来凝聚青年志愿者、法学会会员,在基层开展普法志愿活动、提供法律志愿服务的工作情况,回答了领导提问,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青年普法志愿者工作的意见建议。

  • 26
    2024-09

    中国法学会等调研“调解网”和研究会

    2024年9月24日,“2024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现场推进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主持会议。湖北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云南省法学会会长张太原出席会议。武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李义龙致辞,并介绍武汉市开展“基层行”活动情况。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副局长谢向红,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时迎涛,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张正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负责同志,湖北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团省委和武汉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团市委、市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湖北省内各市州法学会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考察调研了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和“调解网”。“调解网”(研究会)负责人宫步坦、曹红玲、杨森分别介绍了“调解网”(研究会)的发展历程和十三年来凝聚青年志愿者、法学会会员,在基层开展普法志愿活动、提供法律志愿服务的工作情况,回答了领导提问,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青年普法志愿者工作的意见建议。据悉,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由中国法学会、司法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2024年上半年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活动62万余场,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附:中国法学会官网报道:https://www.chinalaw.org.cn/portal/article/index/id/33922.html

  • 01
    2024-09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7.8期完结

    2024年7-8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7-8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4第97号案件(未成年人YCM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6号);2024第98号案件(未成年人ZJJ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2号);2024第99号案件(未成年人GWC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4号);2024第100号案件(未成年人L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7号);2024第101号案件(未成年人YYH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5号);2024第102号案件(未成年人T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6号);2024第103号案件(未成年人HY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3号);2024第104号案件(未成年人WZ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9号);2024第105号案件(未成年人LXK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8号);2024第106号案件(未成年人WW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30号);2024第107号案件(未成年人TJ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31号);2024第108号案件(未成年人LLJ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41号);2024第109号案件(未成年人CJA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39号);2024第110号案件(未成年人LYQ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9号);2024第111号案件(未成年人HZA涉嫌放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60号);2024第112号案件(未成年人ZYG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61号);2024第113号案件(未成年人RJJ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62号);2024第114号案件(未成年人CJC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37号);2024第115号案件(未成年人W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38号);2024第116号案件(未成年人RLH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委调【2024】139号);2024第117号案件(未成年人HZL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40号);2024第118号案件(未成年人ZZY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42号);2024第119号案件(未成年人MZ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44号);2024第120号案件(未成年人QS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1号);2024第121号案件(未成年人AZT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2号);2024第122号案件(未成年人DWJ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31号);2024第123号案件(未成年人LSH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32号);2024第124号案件(未成年人YJA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33号);2024第125号案件(未成年人CJL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34号);2024第126号案件(未成年人XZ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0号);2024第127号案件(未成年人DQB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8号);2024第128号案件(未成年人HQ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7号);2024第129号案件(未成年人PXB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9号);2024第130号案件(未成年人YX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3号);2024第131号案件(未成年人HD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4号);2024第132号案件(未成年人ZD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4号);2024第133号案件(未成年人JZ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32号); 2024第134号案件(未成年人HY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5号);2024第135号案件(未成年人HQF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6号);2024第136号案件(未成年人XMY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27号);2024第137号案件(未成年人JA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33号);2024第138号案件(未成年人YZH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34号);2024第139号案件(未成年人CZK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53号);2024第140号案件(未成年人CHT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54号);2024第141号案件(未成年人WYX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52号);2024第142号案件(未成年人ZYM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35号)。

  • 01
    2024-09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第7.8期完结

    2024年7-8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24年第7-8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公安局、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2024第48号案件(未成年人HY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4】7号); 2024第49号案件(未成年人ZFS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成到【2024】4号);2024第50号案件(未成年人ZYG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37号); 2024第51号案件(未成年人RJJ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38号);2024第52号案件(未成年人YQL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35号); 2024第53号案件(未成年人LCK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成到【2024】8号);2024第54号案件(未成年人GJH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43号); 2024第55号案件(未成年人HTS寻衅滋事罪一案,青山看守所已送达);2024第56号案件(未成年人YPF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成到【2024】44号)。

  • 01
    2024-08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基层服务站+首席专家”,市法学会送“法”到百姓身边

    来源: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文字:施政 武政萱编辑:符樱7月30日,“英雄城市 平安常在”暨“法治武汉”专题宣传采风活动走进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了解研究会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实绩,更探寻武汉市法学会大力推动基层服务站建设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创新实践。线上线下专业力量联动解纷走进研究会的调解庭,总干事曹红玲熟练地打开“在线调解室”系统,一件法院委托过来的调解案件正在等待受理。该系统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了数据互通,调解员可以通过电话、视频与当事人展开线上调解,大大节约了人员成本和时间成本。今年3月,一起纪念币投资案由法院委托给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进行调解。该案涉及30位投资人,时间跨度9年。宫步坦和团队成员耐心安抚投资人的焦虑情绪,运用专业知识制定减少损失的方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按照一定比例返还投资款项,30件诉讼案一并案结事了。采风团成员了解“在线调解室”。“在市法学会的指导下,我们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以及12个基层法院开展调解合作,从2018年3月到2023年12月,共受理法院委派或委托的调解案件24146件……”宫步坦介绍,研究会在多元解纷、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法律志愿服务方面交出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单。今年,市法学会在研究会建立示范基层服务站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研究会的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向社区拓展。携手妇联共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涉及婚姻家庭纠纷,一纸判决往往案结事未了,需要各方面力量多元化解纠纷才能达到最优解。”市妇联与市法学会共建基层服务站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万萍感慨。市妇联设有维权咨询服务中心,每年接访量在1000件以上。今年4月,市法学会在市妇联打造了基层服务站,携手服务妇女群众。前不久,一起棘手的抚养权官司找到市妇联。原来,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女儿由男方抚养,离婚后不久,已怀孕的女方又生育一男孩,由女方抚养。因去年男孩玩滑梯不小心摔伤,男方直接将男孩接回家,不让女方再抚养,甚至不让见面。女方提起诉讼,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决男孩由女方抚养,但男方表示宁愿被判刑也不愿意将孩子交给女方。市妇联邀请万萍参与调解。万萍说:“我们除了向男方讲法律,更多讲这种对抗对孩子心理造成的影响,同时劝解女方不要急于通过执行解决问题,而是要以两个孩子健康生活和成长为出发点,协商解决。”经过多次努力,双方同意暂时维持现状,明确孩子的探视权问题。据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共建“基层服务站”邀请相关教授、检察官、律师担任首席专家,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更多的专业支持。同时在全市16个区各选1个社区试点“幸福家”婚姻家庭调适项目,采取“线下服务+线上预约”方式,提供“家门口”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多方融合法律服务向“家门口”延伸“我们把加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建设、深入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作为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的重要载体。”据了解,武汉市今年示范打造35个基层服务站,其中市级8个,分别建在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武钢有限公司、研究会;区级27个,包括16个区综治中心、1个街道、1个社区、9个户外工作者驿站。在去年首批入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395人基础上,今年,市、区首席专家拓展到827人。宫步坦介绍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的发展历程。有了阵地和队伍,“首席”法律服务不断向群众“家门口”延伸:基层服务站点嵌入区综治中心,打造“群众吹哨、首席报到”阵地。开展“双百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495场。依托户外工作者驿站建立基层服务站,切实为户外工作者和居民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未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首席专家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基层服务站示范化建设运行,进一步发挥法学会‘智囊团’作用,逐步形成全域覆盖、上下贯通的法学会基层服务工作体系,为法治武汉建设开辟新路径。”市法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新闻媒体对应链接:http://www.app.dawuhanapp.com/p/39808467.html

  • 19
    2024-07

    《楚天法治》:调解网:多维度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稿件来源:《楚天法治》法治政府(2024年6月)◎宫步坦2012年3月成立的公益法律网站“调解网”,现已发展成为承接司法辅助项目的社会组织。其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调解网”承担的重要社会职责之一。2021年12月,“调解网”被确定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协助湖北省法援基金会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调解网”与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合作,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等未成年人特别规定,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调解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对256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报告》;为176人次涉罪未成年人指派“合适成年人”,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陪同涉案未成年人接受讯问(询问)或出席庭审,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为31名涉罪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间提供心理、行为等方面的观护和帮教活动。除开展上述常态化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活动外,“调解网”还组织考察帮教期间的未成年人前往养老院开展“尊老、爱老、关怀老人”的志愿活动,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3年来,“调解网”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与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深入开展对接与合作,为未管所服刑人员、干警、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共同推进湖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合作期间,“调解网”遴选律师代表,开展了法治宣讲进高墙一“宪法宣传周”专题活动,为服刑人员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申诉条件及适用程序、刑释后的安置帮教政策等内容,教育在押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积极表现,并引导服刑人员正确认识犯罪行为,真诚认罪悔罪,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改造信心。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和管理上的封闭性,监狱内外许多矛盾纠纷难以化解,为解决服刑人员的法律需求,“调解网”指派多名律师集中为未管所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待服刑人员30余位,咨询事项涉及减刑、假释、财产刑的执行等诸多法律问题,解答其对判决、政策的疑问,获得未管所及服刑人员的一致认可。针对困境未成年人,“调解网”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社矫机构、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未成年犯管教所、专门学校、群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全过程帮扶、被侵权未成年人全流程保护的工作闭环模式。

  • 18
    2024-07

    《楚天法治》: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亮点纷呈

    稿件来源:《楚天法治》法治政府(2024年6月)记 者:路祉昕通 讯 员 :付阿北 持续推进,让法律援助阳光照进“高墙”;突出特色,高质量服务特殊群体、贫困地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近期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记者欣喜地发现:该基金会的工作又添新亮点。“‘法律援助进监所’是省法援基金会在2023年启动的一项新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经过近一年的探索,这项工作已开展得有声有色。”基金会负责人表示,“用司法手段帮助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解决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改造质量,也符合监所工作的实际和需要。”去年,“法律援助进监所”在襄阳市、沙洋县、荆州市、潜江市、武汉市等地正式启动,基金会与监所属地司法局、律所保持着密切联络,多方配合,深入监所,为服刑人员提供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有效促进了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据黄鹤律师事务所“调解网”负责人宫步坦介绍,“调解网”按照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要求,与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合作,多次深入该管教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召开普法讲座。截至目前,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系的4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去年,基金会还对脱贫攻坚单位-南漳县予以第二次资助,协助司法厅完成了该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任务;孝昌县设县时间不长,基金会也对该县司法局进行了资金援助。温情传递“首义情” 法援直达妇女儿童心间◎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4月被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确定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以来,有效结合自身特点,集中力量,集中人手与其他试点单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达千件以上,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出了努力。2023 年,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先后对接湖北省汉口监狱、武汉女子监狱、武汉江城监狱,共同开展多项法律援助工作。目前,以上三所监狱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迈出了法律援助进监所坚实的一步。以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支撑,依托首义所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与监狱携手合作共建,共同致力于为在押女性罪犯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化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监狱法治水平,创建平安监狱。在为武汉市女子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前,首义所律师团队先行收集服刑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服刑人员离婚、财产纠纷等问题进行专项解答,后针对性解答每个参与活动的服刑人员的特殊问题。例如,建议合法财产被其男友侵占的服刑人员张某委托其近亲属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服刑期间前夫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服刑人员王某委托其近亲属提起诉讼,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建议服刑期间其配偶使用名下信用卡透支消费转移财产的服刑人员李某委托近亲属向银行提供其相应服刑证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等。不论是刑事纠纷还是民事纠纷,首义所律师团队均耐心倾听,细心解答,活动效果良好。注重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向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和干警、职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和干警、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023年12月,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走进汉口监狱,援引法律条文并结合案例,生动讲解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支付方式、刑事申诉流程等法律知识,引导服刑人员敬畏法律精神、知晓法律条文、遵守法律程序,效果显著。湖北省青联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文婷带领首义所律师走进武汉女子监狱、武汉江城监狱针对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减刑假释、不动产权属、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专题讲解,获得一致好评。聚焦解决“打官司难”这一痛点难点问题,为监狱规范化管理,并为监狱干警及家属、所在社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这一形式,让社会了解监狱,为在押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共同为监狱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律援助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我们要深刻理解并认识到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崇高使命感,并着力助推法律援助工作的公平和普惠。”据首义所主任谢文敏介绍,2024年,首义所将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方式,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条法律服务工作的生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工作要求,提升质量,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用行动让法治的阳光照进高墙。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获颁 3A 等级证书5月17日,在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会第二届三次理事会议上,省民政厅领导为获得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颁发了证书和牌匾,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名列其中。省民政厅于去年5月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强化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该评估对协会办会能力、办会水平、社会影响和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阵地建设、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是对协会日常管理、规范运转、业务的全面体检。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接到社会组织评级工作通知后,迅速行动,积极申报。在相关县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的配合支持下,基金会收集了包括文字、图片、数据、视频在内的大量资料,精心汇编成《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资料汇编》,全面展示了基金会的工作成果,为申报评级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地方性面向社会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法律援助基金会获得3A等级资质后,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该基金会进行公益性捐赠,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对于企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扣除。

  • 01
    2024-0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5.6期完结

    2024年5-6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5-6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4第061号案件(未成年人HYJ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2号);2024第062号案件(未成年人WJR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3号);2024第063号案件(未成年人XZL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4号);2024第064号案件(未成年人YT涉嫌抢夺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0号);2024第065号案件(未成年人CNJ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17号);2024第067号案件(未成年人CHC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38号);2024第068号案件(未成年人LF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39号);2024第069号案件(未成年人WSA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4号);2024第070号案件(未成年人XYA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1号);2024第071号案件(未成年人ZH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2号);2024第072号案件(未成年人KY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7号);2024第073号案件(未成年人NWF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18号);2024第074号案件(未成年人LTL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19号);2024第075号案件(未成年人CZH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1号);2024第076号案件(未成年人CXZ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2号);2024第077号案件(未成年人HLK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3号);2024第078号案件(未成年人LJY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5号);2024第079号案件(未成年人SWJ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4号);2024第080号案件(未成年人LYJ涉嫌强迫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6号);2024第081号案件(未成年人LHP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15号);2024第082号案件(未成年人JQL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5号);2024第083号案件(未成年人WXD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6号);2024第084号案件(未成年人WZJ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9号);2024第085号案件(未成年人LLJ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0号);2024第086号案件(未成年人WYC 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2号); 2024第087号案件(未成年人XZD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4号);2024第088号案件(未成年人CH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6号);2024第089号案件(未成年人LMH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7号);2024第090号案件(未成年人YFK涉嫌销售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8号);2024第091号案件(未成年人HXP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7号);2024第092号案件(未成年人HZ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8号);2024第093号案件(未成年人CK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3号);2024第094号案件(未成年人WQW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5号);2024第095号案件(未成年人YC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5号);2024第096号案件(未成年人RLH涉嫌偷越国边境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委调【2024】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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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5.6期完结

    2024年5-6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2024年第5-6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本项目负责人:杨森,“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2024第061号案件(未成年人HYJ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2号);2024第062号案件(未成年人WJR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3号);2024第063号案件(未成年人XZL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4号);2024第064号案件(未成年人YT涉嫌抢夺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0号);2024第065号案件(未成年人CNJ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17号);2024第067号案件(未成年人CHC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38号);2024第068号案件(未成年人LF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39号);2024第069号案件(未成年人WSA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4号);2024第070号案件(未成年人XYA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1号);2024第071号案件(未成年人ZH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2号);2024第072号案件(未成年人KY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17号);2024第073号案件(未成年人NWF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18号);2024第074号案件(未成年人LTL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19号);2024第075号案件(未成年人CZH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1号);2024第076号案件(未成年人CXZ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2号);2024第077号案件(未成年人HLK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3号);2024第078号案件(未成年人LJY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5号);2024第079号案件(未成年人SWJ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4号);2024第080号案件(未成年人LYJ涉嫌强迫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46号);2024第081号案件(未成年人LHP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15号);2024第082号案件(未成年人JQL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5号);2024第083号案件(未成年人WXD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6号);2024第084号案件(未成年人WZJ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9号);2024第085号案件(未成年人LLJ涉嫌强奸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鄂武硚检未委调【2024】20号);2024第086号案件(未成年人WYC 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2号); 2024第087号案件(未成年人XZD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4号);2024第088号案件(未成年人CH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6号);2024第089号案件(未成年人LMH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7号);2024第090号案件(未成年人YFK涉嫌销售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8号);2024第091号案件(未成年人HXP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7号);2024第092号案件(未成年人HZH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未委调【2024】28号);2024第093号案件(未成年人CK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3号);2024第094号案件(未成年人WQW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蔡检未委调【2024】15号);2024第095号案件(未成年人YC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洪检未委调【2024】55号);2024第096号案件(未成年人RLH涉嫌偷越国边境一案,司法机关编号:鄂武岸检委调【2024】139号)。